来源: 吴锐的日志
清华大学学生办理因私出国护照全攻略【2011版】
适用人:原籍外地户籍在京的清华大学学生。北京本地的清华大学学生可忽略领户口卡相关事项,户口卡换成户口本即可。非北京户籍需在原籍办理护照。(其实还快一些!北京办护照的人超多,出入境管理处跟菜市场一样,每天都那样,所以推荐尽早去!)
Chapter 1 准备工作
1.1 照护照照
护照照是有特殊脸部尺寸要求的,所以要特别照一次。到校内任一照相馆,就说要照护照照,他们都很有经验的。护照照是大概两寸大小,白或淡蓝背景。(推荐C楼照相馆,15元一套,四张,上午照下午就可取)。
1.2 准备好身份证原件
1.3 打印户口卡借阅申请表
从2011.1.1起,提取户口卡不再需要系办开证明,自助即可完成:
登陆info个人界面-其他信息-集体户口管理-户口卡-打印借阅申请表。随便一个打印店就可以,下面的几行都可以空着不填。
Chapter 2 申请护照当天的工作
2.1 领户口卡
拿着上述的户口卡借阅申请表,到学校户籍科,就在文南楼(英语系)正南面,新清华学堂正西面,见下图。它的正门是两个斜坡,进入大门后前行20米,到户口办公室。抵押上IC卡学生证,提出自己的户口卡,一张淡蓝的小卡片。(押上IC卡的目的是逼迫大家尽早归还户口卡吧。。。)
2.2 复印身份证及户口卡
任一一家复印店,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户口卡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推荐三教北面的复印店,因为距离近,而且空间很大,电脑不错:))
【插入:检查】
现在你应该携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户口卡及其复印+至少200RMB现金+黑中性笔(这个很重要,现场是很难到笔的)
2.3 去往北京市任一区县的出入境管理处
根据笔者的调研,去雍和宫附近的市出入境管理总队最方便,但是它不办理首次申请护照业务了。所以笔者选择了朝阳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路线:
五道口-地铁13号线-知春路-地铁10号线-三元桥(30min左右)
从三元桥地铁站出来后请务必按照下图寻目标,要从C2出口出地铁。出了地铁后感觉很荒凉,基本都是土路。
朝阳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在下面这栋楼:
没错,它外表就叫北京工商朝阳分局。它沿袭了中国所有的行政大楼的特点——非常华丽。
进去后直接左拐,那个大厅就是你要耽误好几个小时的地方。
【插入:办事流程】
2.4 填申请表
到一张空白表,遍地都是(去了你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按照提供的模板填:
主要注意事项是:对学生来说,单位全称、地址、职务都不用填。前往国家随意填。本人简历填“在校生”。
2.5 排队照相
没错,又要照相。这次是电子照片,会出现在正式护照上。我们准备阶段照的照片只用于贴在申请表上。这个照相免费,除非你没有带在学校照好的照片,那么你就需要交30元钱去现场洗出照片。如果你没有带户口卡、身份证的复印件,那么你可以以高价在现场复印。如果你连原件都没带,你可以打道回府了。当然,还可以捎带几张空白申请表(很有用滴!)
照相时除去去眼镜、隐形眼镜、发卡、耳环等。照相前将申请表交给工作人员,照相完毕他会给你贴一个申请条形码。
2.6 挂号
拿着带有条形码和照片的已填好的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卡复印件到咨询处给工作人员查验,资料齐全后他会给你排一个号,然后你就可以一边休息一边等待叫号了。
2.7 交申请表
带上带有条形码和照片的已填好的申请表+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户口卡及其复印件进入办事区,交给办事民警。基本一句话不用说就可以搞定了。
2.8 交费
拿着办护照回执到交费处交200RMB(只收现金),拿好收据,回校,做2.3的逆。
2.9 还户口卡,取回IC卡学生证
Chpter 3 取护照
拿好身份证+办护照回执+收据,重复2.3,七天后即可拿到护照。
参考文献:
谷歌公司:谷歌地图
清华大学校办:清华校园地图
附件:北京市公安局网站资料:
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 ||
办理机构:东城分局、西城分局、朝阳分局、海淀分局、丰台分局、通州分局、顺义分局、昌平分局、大兴分局、石景山分局、门头沟分局、房山分局、平谷分局、怀柔分局、密云分局、延庆分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
办理地址、办公时间、乘车路线:
东城分局金宝街受理点: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东城区金宝街52号)。乘坐108路、106路、111路公交车,米市大街下车;乘坐24路公交车,禄米仓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30
东城分局幸福大街受理点:原崇文区公安分局门口(原崇文区幸福大街34号)乘坐8路至幸福大街、6路、41路、35路、60路、116路、705路、707路至体育馆路。
办理地址、办公时间、乘车路线:
东城分局金宝街受理点: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东城区金宝街52号)。乘坐108路、106路、111路公交车,米市大街下车;乘坐24路公交车,禄米仓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30
东城分局幸福大街受理点:原崇文区公安分局门口(原崇文区幸福大街34号)乘坐8路至幸福大街、6路、41路、35路、60路、116路、705路、707路至体育馆路。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4:00——18:00
西城分局新壁街受理点:西城公安分局对外办公大厅(西城区新壁街3号)。
乘车路线:乘坐7路、70路、14路公交车,和平门内下车;乘坐44路、66路、67路、301路、673路、808路、826路、特2路、特4路、特7路公交车,和平门东站下车;乘坐地铁和平门站下车,沿北新华街向北到新壁街向西即到。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00——17:00
西城分局梁家园受理点:原宣武区公安分局门口东侧(原宣武区梁家园胡同1号)乘坐23路、14路、5路、57路、102路、105路、66路、7路、15路至虎坊桥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朝阳分局:北京朝阳区投资服务大厅(北京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乘坐421路、405路麦子店西街下车。
办公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4:00——18:00
西城分局新壁街受理点:西城公安分局对外办公大厅(西城区新壁街3号)。
乘车路线:乘坐7路、70路、14路公交车,和平门内下车;乘坐44路、66路、67路、301路、673路、808路、826路、特2路、特4路、特7路公交车,和平门东站下车;乘坐地铁和平门站下车,沿北新华街向北到新壁街向西即到。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00——17:00
西城分局梁家园受理点:原宣武区公安分局门口东侧(原宣武区梁家园胡同1号)乘坐23路、14路、5路、57路、102路、105路、66路、7路、15路至虎坊桥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朝阳分局:北京朝阳区投资服务大厅(北京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乘坐421路、405路麦子店西街下车。
办公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30
海淀分局: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三层(海淀区阜成路67号)乘坐505路、733路、746路、748路、846路、849路、850路、967路、977路公交车,西钓鱼台下车;乘坐运通106路、运通102路公交车,钓鱼台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3:00——17:00
丰台分局:丰台区丰管路58—2号。乘车路线:乘349路、937路、971路、477路、451路、335路公交车,丰台东大街站下车;乘坐836、459、678路公交车,丰台游泳厂北路站。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00——17:00
通州分局:办公地点:通州分局焦王庄派出所一楼大厅(通州区陈列馆路475号)。
乘车路线:乘坐855路、667路、388路、316路、649路公交车,焦王庄路口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00——17:00
顺义分局:顺义分局南门西侧(顺义区顺平西路8号)。乘坐955路、顺义环1路公交车,五
海淀分局: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三层(海淀区阜成路67号)乘坐505路、733路、746路、748路、846路、849路、850路、967路、977路公交车,西钓鱼台下车;乘坐运通106路、运通102路公交车,钓鱼台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3:00——17:00
丰台分局:丰台区丰管路58—2号。乘车路线:乘349路、937路、971路、477路、451路、335路公交车,丰台东大街站下车;乘坐836、459、678路公交车,丰台游泳厂北路站。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00——17:00
通州分局:办公地点:通州分局焦王庄派出所一楼大厅(通州区陈列馆路475号)。
乘车路线:乘坐855路、667路、388路、316路、649路公交车,焦王庄路口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00——17:00
顺义分局:顺义分局南门西侧(顺义区顺平西路8号)。乘坐955路、顺义环1路公交车,五
里仓下车;乘坐915路公交车,梅沟营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30
昌平分局:昌平区昌盛园邮局院内(昌平区南环东路与亢山路十字路口东南角处)。乘坐345快、357路、919路、947路公交车,昌平政法大学下车;乘坐376路公交车,昌盛路下车;乘坐493路、小5路公交车,东关南里小区南门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1:30 13:30——18:00
大兴分局:大兴公安分局户证大厅内(北京大兴区黄村西大街35号)。乘坐410路、610路、631路、631(快)路、957(快)路、456路、968路、937(支)路公交车,大兴区医院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1:30 12:30——17:00
石景山分局:石景山公安分局对外办公大厅(石景山古城南里甲1号)。乘车路线:乘坐地铁1号线、337路、958路到石景山古城站下,向西200米到红绿灯,向南约200米路东。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30
昌平分局:昌平区昌盛园邮局院内(昌平区南环东路与亢山路十字路口东南角处)。乘坐345快、357路、919路、947路公交车,昌平政法大学下车;乘坐376路公交车,昌盛路下车;乘坐493路、小5路公交车,东关南里小区南门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1:30 13:30——18:00
大兴分局:大兴公安分局户证大厅内(北京大兴区黄村西大街35号)。乘坐410路、610路、631路、631(快)路、957(快)路、456路、968路、937(支)路公交车,大兴区医院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1:30 12:30——17:00
石景山分局:石景山公安分局对外办公大厅(石景山古城南里甲1号)。乘车路线:乘坐地铁1号线、337路、958路到石景山古城站下,向西200米到红绿灯,向南约200米路东。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30
门头沟分局:门头沟公安分局门口(北京门头沟新桥大街45号)。乘坐336路、370路、101路、929路、931路、959路、977路新桥大街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30
房山分局:房山分局全程办事代理综合服务大厅(北京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乘坐952路、917路汽车良乡北关环岛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30
平谷分局:平谷区综合服务大厅4层(北京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乘坐918路至区医院站下车向南1000米路西,平谷区内乘坐环城2路国际公寓站下车向北500米路西。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30
怀柔分局:怀柔区泉河派出所北侧(北京怀柔区湖光小区13号)。乘车路线:916路、城北1
9:00——12:00 13:30——17:30
门头沟分局:门头沟公安分局门口(北京门头沟新桥大街45号)。乘坐336路、370路、101路、929路、931路、959路、977路新桥大街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30
房山分局:房山分局全程办事代理综合服务大厅(北京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乘坐952路、917路汽车良乡北关环岛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30
平谷分局:平谷区综合服务大厅4层(北京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乘坐918路至区医院站下车向南1000米路西,平谷区内乘坐环城2路国际公寓站下车向北500米路西。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30
怀柔分局:怀柔区泉河派出所北侧(北京怀柔区湖光小区13号)。乘车路线:916路、城北1
路至湖光小区站。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30
密云县局:密云县公安局院内(密云县西大桥路12号)。乘坐980路、987路至种子公司站下车往西,6路、7路、8路至密云县公安局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30
延庆县局:延庆县公安局院西侧(北京延庆县延庆镇湖南路18号)。乘坐环一路至县公安局门口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30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东城区门东大街2号)。乘坐44路、13 路、 116路、117路、特2路公交车,北小街豁口下车。乘坐地铁在雍和宫站下车往东500米路南即到。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30
密云县局:密云县公安局院内(密云县西大桥路12号)。乘坐980路、987路至种子公司站下车往西,6路、7路、8路至密云县公安局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30
延庆县局:延庆县公安局院西侧(北京延庆县延庆镇湖南路18号)。乘坐环一路至县公安局门口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30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东城区门东大街2号)。乘坐44路、13 路、 116路、117路、特2路公交车,北小街豁口下车。乘坐地铁在雍和宫站下车往东500米路南即到。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办公电话:84020101()
办理时限: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东城分局、西城分局、朝阳分局、海淀分局、丰台分局、石景山分局、通州分局、顺义分局、昌平分局、大兴分局、门头沟分局、房山分局、平谷分局办证时限为7个工作日。
怀柔分局、密云县局、延庆县局办证时限为10个工作日。
自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
时限特殊说明:(户口迁入北京前,已在外地办理过护照的人员,户口迁入北京后,如需办理经与原签发地公安机关核查情况后方可办理,时限可延长;在丢失护照,待我处与驻外使领馆核实后方可办理,时限可延长。)
注:遇到法定节假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十五日内签发护照。
办理程序:
一、受理:护照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加注须知
下列人员办理护照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加注须出具单位意见
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按照管理权限由单位出具同意办理护照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加注的意见并加盖公章方可办理。
办理时限: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东城分局、西城分局、朝阳分局、海淀分局、丰台分局、石景山分局、通州分局、顺义分局、昌平分局、大兴分局、门头沟分局、房山分局、平谷分局办证时限为7个工作日。
怀柔分局、密云县局、延庆县局办证时限为10个工作日。
自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
时限特殊说明:(户口迁入北京前,已在外地办理过护照的人员,户口迁入北京后,如需办理经与原签发地公安机关核查情况后方可办理,时限可延长;在丢失护照,待我处与驻外使领馆核实后方可办理,时限可延长。)
注:遇到法定节假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十五日内签发护照。
办理程序:
一、受理:护照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加注须知
下列人员办理护照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加注须出具单位意见
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按照管理权限由单位出具同意办理护照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加注的意见并加盖公章方可办理。
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申请办理护照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加注,需出示军官证、部队政治部门同意办理意见函和军级以上批件方可在部队驻地公安机关办理。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办理护照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加注的无须出具单位意见。
办理护照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在递交申请前须在出入境接待大厅照相室免费拍摄证件专用照片。
(一)护照首次申请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十年;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的,签发五年期护照。
办理时,申请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或淡蓝背景)一张;
2、北京市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本市集体户口的居民提交集体户口卡片。
3、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办理护照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加注的无须出具单位意见。
办理护照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在递交申请前须在出入境接待大厅照相室免费拍摄证件专用照片。
(一)护照首次申请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十年;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的,签发五年期护照。
办理时,申请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或淡蓝背景)一张;
2、北京市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本市集体户口的居民提交集体户口卡片。
3、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需出示军官证和部队军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出国(境)任务审查批件及复印件。
6、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并提交能证明其监护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二)护照换发申请
依据《护照法》规定,2007年1月1日前签发的护照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2007年1月1日后护照不再办理延期。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换发新护照。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2、申请人除提交与首次申领护照相同的材料外,还要提交原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迁入北京前,已在外地办理过护照的人员,护照尚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户口迁入北京后,符合护照换发条件的,可以换发北京签发的护照。申请人除提交与首次申领护照相同的材料外,还要提交原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6、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并提交能证明其监护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二)护照换发申请
依据《护照法》规定,2007年1月1日前签发的护照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2007年1月1日后护照不再办理延期。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换发新护照。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2、申请人除提交与首次申领护照相同的材料外,还要提交原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迁入北京前,已在外地办理过护照的人员,护照尚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户口迁入北京后,符合护照换发条件的,可以换发北京签发的护照。申请人除提交与首次申领护照相同的材料外,还要提交原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经与原签发地公安机关核查有关情况后方可签发新护照。
4、持我外交部驻外使领馆签发护照的人员,护照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如需换发,户籍在本市的申请人,除按照本市居民首次申领护照所提交的材料外,还要提交原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5、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护照的,申请人须提交原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6、换发护照的,除提交北京市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
7、换发护照申请受理后,需在新护照上打印护照换发加注,同时原护照当即剪角作废退还本人。
8、所持普通护照失效,应办理护照失效重新申领,办理手续同护照换发申请,同时需在新护照上加注曾持照信息,将失效护照当即剪角作废退还本人。
(三) 护照补发申请
因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申请补发的,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补发护照。
申请人除提交与首次申请护照相同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4、持我外交部驻外使领馆签发护照的人员,护照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如需换发,户籍在本市的申请人,除按照本市居民首次申领护照所提交的材料外,还要提交原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5、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护照的,申请人须提交原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6、换发护照的,除提交北京市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
7、换发护照申请受理后,需在新护照上打印护照换发加注,同时原护照当即剪角作废退还本人。
8、所持普通护照失效,应办理护照失效重新申领,办理手续同护照换发申请,同时需在新护照上加注曾持照信息,将失效护照当即剪角作废退还本人。
(三) 护照补发申请
因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申请补发的,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补发护照。
申请人除提交与首次申请护照相同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1、因证件损毁申请补发的,应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
2、因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应提交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
3、户口迁入北京前,已在外地办理过护照的人员,护照尚在有效期内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须与原签发地公安机关核查有关情况后方可办理。
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应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5、由我外交部驻外使领馆签发的普通护照申请补发的,须与原签发地外交部驻外使领馆核查情况后方可办理。
6、补发护照申请受理后,需在新护照上做护照补发加注。
2、因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应提交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
3、户口迁入北京前,已在外地办理过护照的人员,护照尚在有效期内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须与原签发地公安机关核查有关情况后方可办理。
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应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5、由我外交部驻外使领馆签发的普通护照申请补发的,须与原签发地外交部驻外使领馆核查情况后方可办理。
6、补发护照申请受理后,需在新护照上做护照补发加注。
(四)护照变更加注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普通护照加注:
1、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2、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
3、需在新护照上加注曾持照信息。
办理护照变更加注的申请人除提交与首次申请护照相同的材料外,还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普通护照加注:
1、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2、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
3、需在新护照上加注曾持照信息。
办理护照变更加注的申请人除提交与首次申请护照相同的材料外,还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五)加急业务
1、加急申请受理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
2、加急申请受理范围:
(1)出国(境)奔丧、探望危重病人;
(2)出国(境)留学开学日期临近;
(3)前往国(地区)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3、申请所需材料:
(1)提交申请出入境证件所需材料;
(2)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所有外文资料需由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4、办证时限
根据不同的事由和紧急程度,五个工作日内签发证件。
注:办理加急业务无需缴纳加急费用。
二、审核
(五)加急业务
1、加急申请受理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
2、加急申请受理范围:
(1)出国(境)奔丧、探望危重病人;
(2)出国(境)留学开学日期临近;
(3)前往国(地区)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3、申请所需材料:
(1)提交申请出入境证件所需材料;
(2)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所有外文资料需由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4、办证时限
根据不同的事由和紧急程度,五个工作日内签发证件。
注:办理加急业务无需缴纳加急费用。
二、审核
(一)、审核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格是否规范
(二)根据申请事由不同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
(三)比对申请人与人口网上的所有信息是否一致
(四)审核是否符合办理出入境证件标准
(五)做出行政许可决定,批准的,制证中心发证。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审定
同审核
四、告知
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制证中心发证。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收费标准及依据:首次申请:人民币200元、护照补发:人民币400元、加注:人民币20元。依据:京价(收)字[2000]184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9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受理、审批、签发工作规范》
(二)根据申请事由不同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
(三)比对申请人与人口网上的所有信息是否一致
(四)审核是否符合办理出入境证件标准
(五)做出行政许可决定,批准的,制证中心发证。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审定
同审核
四、告知
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制证中心发证。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收费标准及依据:首次申请:人民币200元、护照补发:人民币400元、加注:人民币20元。依据:京价(收)字[2000]184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9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受理、审批、签发工作规范》
表格下载:《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可以下载,网址:v→办公频道→表格下载→出入境。
注:(十六个公安分县局十八个接待大厅受理以下业务:)
具有北京市户籍(军人、武警除外)的护照首次申请、换发(异地签发的除外)申请和赴港澳旅游申请。
一、首次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二、换发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一)已过期失效的普通护照换发(原护照已过期按护照失效重新申领办理,同时需在新护照上加注曾持照信息);
(二)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含六个月);或者有效期超过六个月,但签证页已满,需要换发新护照的;
(三)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需在新护照上加注曾持照信息的。
四、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包括港澳团队旅游“L”签注和个人
注:(十六个公安分县局十八个接待大厅受理以下业务:)
具有北京市户籍(军人、武警除外)的护照首次申请、换发(异地签发的除外)申请和赴港澳旅游申请。
一、首次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二、换发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一)已过期失效的普通护照换发(原护照已过期按护照失效重新申领办理,同时需在新护照上加注曾持照信息);
(二)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含六个月);或者有效期超过六个月,但签证页已满,需要换发新护照的;
(三)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需在新护照上加注曾持照信息的。
四、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包括港澳团队旅游“L”签注和个人
旅游“G”签注):
(一)首次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的;
(二)已持有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有效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旅游签注的;
(三)持外省、市、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通行证,已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申请过签注,需再次办理旅游签注手续的;
(四)港澳通行证过期、损坏、签注页已用满、有效期不足六个月及证件有效期短于将要签发的签注有效期,申请旅游签注的同时办理证件换发申请;
(五)原港澳通行证已丢失的,申请旅游签注的同时办理证件补发。
(六)确有需要申请人可在指定分局申请短期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再次申请加急手续;
注:受理短期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再次申请加急手续的分局有:东城(金宝街受理点、幸福大街受理点)、西城(新壁街受理点、梁家园胡同受理点)、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昌平、顺义,其他分局暂不受理此项业务;
暂不能办理此项业务的人员包括: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
五、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旅游签注:
(一)首次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的;
(二)已持有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有效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旅游签注的;
(三)持外省、市、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通行证,已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申请过签注,需再次办理旅游签注手续的;
(四)港澳通行证过期、损坏、签注页已用满、有效期不足六个月及证件有效期短于将要签发的签注有效期,申请旅游签注的同时办理证件换发申请;
(五)原港澳通行证已丢失的,申请旅游签注的同时办理证件补发。
(六)确有需要申请人可在指定分局申请短期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再次申请加急手续;
注:受理短期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再次申请加急手续的分局有:东城(金宝街受理点、幸福大街受理点)、西城(新壁街受理点、梁家园胡同受理点)、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昌平、顺义,其他分局暂不受理此项业务;
暂不能办理此项业务的人员包括: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
五、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旅游签注:
六、换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旅游签注:
七、申请办理赴台湾地区旅游签注。
注:分县局受理范围内的北京市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可选择任意区县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递交申请。
申请短期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再次申请加急的,只能在指定分局办理[东城(金宝街受理点、幸福大街受理点)、西城(新壁街受理点、梁家园胡同受理点)、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昌平、顺义]。
下列申请由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统一集中受理:
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申请各类出国(境)证件及签注;外地公安机关、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普通护照换发申请;本市居民持外地签发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在京首次申请港澳签注;护照补发及项目变更加注申请;申请赴港澳探亲、商务、逗留、其他签注;申请赴港澳台定居;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签注(赴台旅游除外);赴台旅游团领队申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旅游签注;港澳台人员办理的各类证件签注和出入境手续;申请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
(属于分县局办理的业务,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不再办理)
七、申请办理赴台湾地区旅游签注。
注:分县局受理范围内的北京市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可选择任意区县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递交申请。
申请短期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再次申请加急的,只能在指定分局办理[东城(金宝街受理点、幸福大街受理点)、西城(新壁街受理点、梁家园胡同受理点)、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昌平、顺义]。
下列申请由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统一集中受理:
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申请各类出国(境)证件及签注;外地公安机关、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普通护照换发申请;本市居民持外地签发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在京首次申请港澳签注;护照补发及项目变更加注申请;申请赴港澳探亲、商务、逗留、其他签注;申请赴港澳台定居;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签注(赴台旅游除外);赴台旅游团领队申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旅游签注;港澳台人员办理的各类证件签注和出入境手续;申请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
(属于分县局办理的业务,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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