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八团”】
作者:徐平
来源:《军营文化天地》2017年第08期
作者:徐平
来源:《军营文化天地》2017年第08期
“二五八团”,是战争时期我军规定的结婚标准:年龄在25周岁以上,党龄(或军龄)在8年以上,职务是团职以上,简称“二五八团”。按照这个规定,当时军队干部只要符合“二五八团”条件的,就可以打报告申请结婚。
土地革命时期,红军干部普遍年轻,许多军、师长也就20出头,如林彪当军长时只有23岁,杨成武当师长时才22岁。加之当时斗争形势的严酷性,绝大多数干部根本就顾不上考虑“个人问题”。到了抗日战争时期,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原红军干部年龄增大了好几岁,绝大多数还孑然一身;另一方面,八路军、新四军有稳定的根据地,部队驻地相对固定。这样,干部的婚姻自然就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当然,也不能所有干部同时对象、结婚,必须有个限定。于是“二五八团”应运而生。当时结合根据地原有的婚姻法规,对军队、地方的党员干部实行新的结婚标准规定。一般是指:军队干部,要求年满25岁,8年军龄或党龄,团级及以上干部(地方干部则是县级以上)。达到上述条件,党组织方允许其结婚。电视剧《亮
剑》中独立团政委赵刚对李云龙说过:“组织规定,只要年龄、职务够标准,就可以结婚。谁看着眼馋也没用!” 其实,“二八五团”只是组织上对党员干部婚姻规定的一个代称,在战争年代的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机关里,在具体标准上也有一些差异,如“二八五七团” “二八五团”“三八五团”等,甚至还有“三三五营”的规定。“二五八团”等类似的规定虽未发现明文,但据老干部回忆,它确实在抗战初期已于党内、军中严格地实行。刘少奇在1957年一次讲话中就提到:抗日战争时期,对结婚订了一个条例,叫作“二八五团”。营长、连长、排长一律不准结婚。
解放后,由于环境的变化,当时部队对军官结婚的标准也有所松动,从原来的“魏晨结婚的对象是谁二五八团”放宽到了营级军官也能结婚。1955年军队实行军衔制和薪金制,组织对结婚条件进一步放宽,个人也有了经济条件,全军掀起了结婚高潮。当时军官对象很吃香,由于校官都是团以上军官,“个人问题”绝大多数已经解决,年轻的尉官就成了姑娘们心中的白马王子……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