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机关 | |
公布日期 | 2016.03.16 |
施行日期 | 2016.03.16 |
文号 | 浙政办发〔2016〕31号 |
主题类别 | 机关工作 |
效力等级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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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6〕3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16日
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
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要着眼于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按照浙江省“互联网+”行动计划和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计划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夯实基础平台、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应用绩效、强化整合共享,加快推进权力事项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数据资源集中共享,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智慧政府建设的良好开局。
一、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等服务事项网上运行
(一)完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库。开展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标准化梳理工作,20
16年6月底前,实行权力清单网上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完成乡镇(街道)事项信息梳理工作。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库建设。(责任单位:省编委办、省法制办、省审改办。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浙江政务服务网工作均需省级有关单位和市县两级政府参与,配合单位不一一列出,下同)
(二)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2016年底前,基本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处罚一站式网上运行。不断深化统一行政权力系统开发和应用,提升行政审批及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比例。加大省市间、单位间统建系统对接力度,切实减少系统使用中的“二次录入”问题。(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省审改办)
(三)依托“互联网+”优化办事服务流程。加快推广证照网上申请、快递送达服务模式,推动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电子印章在网上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对适宜网上申报的证照初次申领、变更、补办、年检、延续等事务,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进一步融合线上线下业务流程,推动网上服务与实体服务中心、窗口联动,积极开展网上并联审批。(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审改办)
二、大力提升网上便民服务功能
(一)实现重点事项网上服务全省覆盖。围绕201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民生实事项目要求,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推进房屋权属证明、纳税证明、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行驶证补换、驾驶证补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办、结婚登记预约、交通违法罚没款收缴、个人社保信息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等10项网上便民服务,2016年9月底前,力争全面实现相关业务网上申请、在线服务、快递送达,并汇聚整合到浙江政务服务网及移动客户端。(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分别负责)
(二)打造全省一体化的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不断优化浙江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平台功能,支撑各地、各部门基于统一平台开展个性化应用开发,在行政审批、城市管理、交通、社保、医疗、教育、就业、市民卡等领域推出一批用户覆盖广、体验好的移动应用服务,并与浙江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实现无缝整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三)大力推广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在公安交警违法、出入境办证收费、公务员考试报名收费、教育收费等重点项目深化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2016年9月底前,各市、县(市)全部完成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对接工作;2016年底,各市、县(市)分别实现2个以
上执收项目依托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收缴资金。(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
三、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延伸拓展
(一)促进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向基层延伸。2016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乡镇(街道)网上服务站建设;2016年底前,基本实现乡镇(街道)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全面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向村(社区)延伸,加强与各地智慧社区平台、基层网格化服务平台、农村信息化平台的融合,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创新基层政务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
(二)推进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平台建设。2016年3月底前,推出各级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网上服务站点,梳理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6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流程等信息梳理工作;2016年底前,基于各级统一运行平台实现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主要服务事项网上运行。(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
(三)推动浙江政务服务网门户个性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统分结合的建设框架,推动省级
单位和市、县(市、区)政府开展浙江政务服务网地区平台、部门窗口个性化建设。扩大政府门户网站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一体化建设试点范围,推动更多省级单位和市、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向浙江政务服务网集约化平台迁移。(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四)深化网上阳光政务平台建设。完善省级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目录体系,开展市、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体化建设试点。建设全省统分结合的网上意见征集平台,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广泛吸纳公众对公共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2016年9月底前,实现各市、县(市、区)网上信访、领导信箱、网民留言等受理众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的网络渠道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有效对接。(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委办、省信访局)
四、探索建立网上协同治理体系
(一)打造政府智慧决策支撑平台。围绕省政府决策需要,进一步整合各地、各单位专业系统信息资源和智能分析平台,完善浙江政务服务网综合监测分析平台。2016年底前,建立较为完善的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分析等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全面、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省财政厅)
(二)建设政府治理协同平台。推进建设涵盖社会综治、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功能的业务协同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建设。2016年6月底前,完成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无缝对接,各设区市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开辟公共资源交易功能板块;2016年底前,全面实现全省非涉密投资项目平台受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责任单位:省综治办、省编委办、省发改委分别负责)
(三)建立应急指挥移动办公系统。依托视联网技术,建成自主可控、基于移动设备的应急指挥通讯和办公系统,联通全省重要应急指挥场所和信息系统,并辅以无人机等装备,实现全省应急指挥一张网。(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五、开展大数据整合、开放和共享利用
(一)搭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建设全省统一标准的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服务系统,2016年6月底前,完成省级单位目录体系梳理工作;2016年底前,完成设区市政府部门目录体系梳理工作。优化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数据交换平台,整合省级已有各类跨部门数据交换系统,2016年底前,实现省级重要信息系统通过统一交换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和共享。(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二)建设大数据基础平台。确定省大数据应用平台基础架构,完成省级大数据汇聚物理平台布局方案,建立大数据存储、清洗、转换、应用支撑平台,完善数据安全管理的技术手段和策略,搭建基于视联网的海量视频数据处理平台。(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三)完善政府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快完善全省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依托省政务云平台集中汇聚、存储数据库资源,推进各领域信息的共享和利用。推进政务地理信息资源报送工作,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政务地理信息资源更新、发XXX共享机制。(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四)完善公共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制订省级单位年度数据开放计划,建立数据开放更新常态机制,优先推进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推动各市、县(市、区)数据开放工作,2016年底前,实现数据开放平台设区市全覆盖。(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五)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围绕社会治理、经济运行、民生服务等领域,积极推进公共安全、综合治理、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社会信用、经济运行监测、社会保障、健康服务、教育服务、文化服务、交通服务、旅游服务、档案服务等大数据应用示范。(责任单位:省级有关单位)
六、强化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
(一)推进网络整合。完成全省电子政务外网主网和备网融合工作,全面实现网络业务的负载均衡和备份功能。在合理分类评估的基础上,加快省级单位专网业务向省电子政务网络迁移。加快建设电子政务视联网,2016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视联网省市县乡四级接入点贯通。(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二)深化政务云平台建设应用。依托省电子政务网络和省政务云平台,大力整合各单位现有分散的数据中心,制定各级数据中心整合方案,积极推动各单位新建、存量电子政务系统向政务云平台集中部署、迁移。完善政务云平台安全防护体系,启动建设省政务云异地灾备平台。(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七、夯实浙江政务服务网支撑保障体系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有关工作的领导,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各地要落实必要的建设资金,加强电子政务管理和服务队伍力量建设。各级编委办、审改办、法制办要加强业务支撑,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顶层设计。加快编制全省电子政务“十三五”规划,推进《浙江省电子政务建设与应用管理办法》政府规章立法工作,制定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等在政务服务应用的具体办法,推进制定完善大数据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三)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项目统筹机制,全面推行网上政务服务“五星级”评价体系,加强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日常通报和绩效考评,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推动建立统分结合的建设运维机制,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运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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