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规章制度
学籍管理规章制度1
朋友圈晒花草的说说  一、学籍档案是学生取得学籍的凭证,是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情况的真实记录。因此,新生入学,首先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学籍档案。有关表册填写要认真、完整,不得缺项。小学学籍档案照片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印章。
  二、学籍档案按学生年度统一编号后立卷归档,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装订整齐规范。
  三、每学期结束,班主任要如实把学生在校的思想表现,学习和奖惩情况及时填入学籍档案。
  四、学生退学、休学、复学、转入时要及时按规定办好有关手续,做好登记和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学生升学、转出;需要提取档案时,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私自提取。
学籍管理规章制度2
  为贯彻实施《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发153号),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之精神,特补充制订以下实施细则。
  第一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所选/修课程总学分不得高于40学分;一学年合计取得的学分低于15学分者,建议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二条学生应先取得公共基础课、学科门类基础课等先修课程的至少80%学分后,才能进入专业课程阶段学习。在第三学年上学期(五年制学生第三学年下学期)开学补考后仍未取得应修学业学分的80%者,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三条理工、经管、文法、教育学等门类专业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之前必须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上述专业四年制学生第四学年开学初补考后(五年制学生第五学年开学初补考后)所取得的总学业学分,比应修学业学分少25学分及以上的,或应修课程中有10门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或未达到所在学院规
演员王珂定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其它要求的,不能获得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四条医学类专业学生参加临床实习之前必须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临床实习。医学类学生在临床实习下点前,经补考后所取得的总学业学分,比应修学业学分少25学分及以上的,或应修课程中有10门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或未达到所在学院规定的临床实习资格审查其它要求的,不能获得临床实习资格,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五条各学院应制定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临床实习资格审查合格标准,及时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自级学生起执行。__级和__级学生留级到级的,同级依学分制进行管理。原学年制下的学籍处理视同学分制下的学业警告。
  第七条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以往规定与上述相冲突的,以本细则为准。
学籍管理规章制度3
  一、学籍档案是学生取得学籍的凭证,是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情况的真实记录。因此,新生入学,首先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学籍档案。有关表册填写要认真、完整,不得缺项。学籍档案照片加盖乡级主管部门印章方能生效。
  二、学籍档案按学年度统一编号后立卷归档。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装订整齐规范。
  三、每学期结束,班主任要如实把学生在校的思想表现,学习和奖惩情况及时填入学籍档案。
  四、学生入学、休学、借读、转学时,要及时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做好登记和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学生升学、转出,需要提取档案时,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私自提取。
  六、学生入学,需在学籍册上办理入学手续;学生转学,需持有关介绍信交由班主任老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办理转学手续;学生休学,需持有关证明,由班主任交给学籍管理员办理休学手续;学生借读,需持有关介绍信办理入班手续,班主任负责给借读生通过学
窦饶籍管理员办理学籍登记。
学籍管理规章制度4
  1、新生应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开学后三天不到校办理手续,由班主任查明原因后报学校处理,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必须在开学后一周内持有关证明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两周。
  2、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教导处据此登记注册,建立学籍档案。
冯绍峰年龄  3、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确需转学者,需先告诉班主任教师,然后持有关证明,经校长审查批准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并将《小学生学籍卡》交转入学校。
  4、转入学生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办理,不符合转学条件和手续不全者,不予办理,如有特殊情况,由校长决定。转入学生教导处登记注册,到总务处交纳有关费用后,由教导主任安排到班内就读,否则不予接纳。
  5、军人子女、部队转业干部及地方安置的离退休子女,华侨、烈士子女等,随迁转学时,遵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尽量妥善安排。
  6、学生因病需长期,持区人民医院(或区以上人民医院)证明,经教导处核准,准予休学。
陈月末
  7、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学生在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持区以上医院证明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续办休学手续。
  8、学生请假超过一周者,须经教导处批准。
  9、学生修业期满,经考查品德、学业、体质等方面均达到合格要求,准予毕业,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10、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中小学学籍管理条理》执行。
学籍管理规章制度5
  一、建立学籍档案
  (一)学籍档案建立。所有学籍,实名管理。初中一年级对新生学籍数据(含相片)进行全面更新。打印学籍表由家长签名确认。从区外转入的学生必须进行信息采集,家长或学
生填写《顺德教育系统在校生数据采集表》,学校根据《采集表》内容输入学籍管理系统。
  (二)学籍信息更改、更新程序。在校期间,学生学籍信息有变更时,家长提供有效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籍信息更改时,学籍管理员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修改。学生学籍信息更改须由校长授权,学校学籍管理员操作完成。
  二、学籍异动管理
孕妇梦见老虎  (一)严格执行就近入学。对适龄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得以学生户籍和居住地变动、学习成绩及思想品德等为由胁迫或者诱导学生转学、退学。
  (二)严格控制班额。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校长有权接纳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如超出招生上限(区教育局统一设置),学籍管理系统将自动拒绝办理转学申请,转由街道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规范办理时限。初一初二转学应在学期结束前两周至新学期开始后两周内办理,学期中段及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初三申请转学必须在上学期完成,下学期不
接受转学申请。
  (四)转学办理程序。转学必须有正当理由,在班额未满的前提下,对户籍迁入我校招生辖区及在我校招生辖区内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学生,优先办理转学。不接收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