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物业管理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买房后在⼀个⼩区居住是需要按⽉、按季⽀付物业费的,不可以不⽀付管业管理费,否则是违约的⾏为,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民法典关于物业管理费⽅⾯的规定是怎样的呢?对于这个问题,店铺⼩编作出了解答,⼀起看看吧。
⼀、民法典关于物业管理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第九百四⼗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付物业费。物业服务⼈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付物业费。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付的,物业服务⼈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不得采取停⽌供电、供⽔、供热、供燃⽓等⽅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服务⼈的⼀般义务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条规定,物业服务⼈的⼀般义务如下:
物业服务⼈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为,物业服务⼈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向有关⾏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从这些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业主必须准时交物业费,不得以任何的理由拒绝⽀付物业费,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以上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内容,如果您还是有些疑惑,可以登录我们店铺⽹站咨询我们的律师进⾏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