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小区物业费标准
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合同范本》等法律法规,结合衡阳市实际情况,制定了衡阳市小区物业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物业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1.1 日常管理服务费:包括小区公共区域保洁、绿化养护、安全巡逻、电梯运行及维护等服务,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1元。
    1.2 保安服务费:包括小区入口门卫、巡逻、监控等服务,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0.5元。
    1.3 水电费:按照实际使用量计算,费用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
    1.4 维修基金:按照每平方米每月0.5元收取,作为小区公共设施和设备的维修基金。
    二、物业费收取方式
    2.1 物业费按月收取,费用由业主按照面积比例分摊。
    2.2 物业费每年进行一次调整,调整幅度不得超过10%。
    2.3 物业费应在每月5日前交纳,逾期未交纳的,将按照规定进行滞纳金的收取。
    三、物业服务质量及监督
    3.1 物业公司应保证服务质量,落实各项服务承诺,确保小区及业主的利益得到保障。
    3.2 业主可通过投诉、建议等渠道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
    3.3 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建议,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四、其他规定
    4.1 物业公司应当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公示收费标准及物业服务内容。
    4.2 物业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4.3 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对小区设施和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以上为衡阳市小区物业费标准,物业公司应当依法合规经营,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