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离开房屋,空置房子时,物业费依然存在,以免物业费给予他们不必要的负担,房租空置物业费收取标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房租空置物业费的定义
    房租空置物业费是指因空置房子所按定的物业费。是由住户在空置房子的期间向物业公司支付的费用。
    二、收取物业费的标准
    1、空置期不超过3个月,每月收取50元;
    2、空置期超过3个月,但在前12个月内,每月收取90元;
物业费    3、空置期超过12个月,每月收取100元。
    三、其他费用
    (1)弃房费:按1年内每月的月租金的30%收取。
    (2)拆迁费:按1年内每月月租金的50%收取。
    2)中介服务费:按约定内容收取。
    四、收取物业费的时间
    一般来说,物业费应在空置期内的月底按月支付。如有特殊情况,可在与住户签订协议时按照规定的时间缴纳。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收取物业费时应当携带身份证以及空置房子相关的证明文件;
    (2)如出现住户拖欠物业费的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救助;
    (3)空置期内如果发生了损失,房主应负责赔偿;
    (4)出现房屋变动,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总之,空置房子的物业费收取非常重要,不仅是保护物业公司的权益,也是维护住户的权益,住户需要遵守物业管理机构的规定,按期交纳物业费,确保房屋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