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第四届孙敬修杯为儿童讲故事比赛”的通知
全国有关校外教育单位:
全国著名儿童教育家孙敬修先生讲的故事教育了中国几代人,他本人也受到全国少年儿童的衷心爱戴。为了继承并弘扬孙敬修讲故事事业,丰富少年儿童的课余文化生活,培养他们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由北京市少年宫发起,各有关单位自1988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了十六届孙敬修杯儿童故事比赛。该活动以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了少年儿童的精神生活,培养了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使其在参与中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综合素质得到提高。此项活动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顾秀莲同志题词:“弘扬孙敬修精神,让孩子们在故事的思想品德熏陶中健康成长”。
本届比赛参赛的故事作品必须是自主创编的,主题为:“祖国发展我成长”。我们期望更多的少年儿童加入到讲述自己在祖国日益繁荣昌盛的时代成长的故事的队伍中,通过讲故事的形式,展现新世纪少年儿童的精神面貌。
现将活动方案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组织好本地区的初赛工作。
中国儿童戏剧研究会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
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孙敬修儿童故事研究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
附件1
“第十七届孙敬修杯儿童故事比赛”
暨“第四届孙敬修杯为儿童讲故事比赛”方案
一、主办单位
中国儿童戏剧研究会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
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孙敬修儿童故事研究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少年宫
三、支持单位
中国校外教育网
四、工作机构
(一)组织委员会
顾问:
于 蓝 孙敬修儿童故事研究会会长、著名电影表演艺术家
组织委员会主任:
田 华 孙敬修儿童故事研究会副会长、著名电影表演艺术家
组织委员会副主任:
李若君 中国儿童戏剧研究会名誉会长
张业生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会长
史建华 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副主任、孙敬修儿童故事研究会秘书长
组织委员会委员:
连德枝 中国儿童戏剧研究会常务理事、著名儿童戏剧表演艺术家
肖 君 孙敬修生前秘书、孙敬修儿童故事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王宝林 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教务主任
(二)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史建华(兼)
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宝林
组委会办公室下设赛务组、会务组。
赛务组组长:徐家辉、李昱
会务组组长:王宝林
(三)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主任:
覃 琨 著名表演艺术家
评审委员会副主任:
曹 灿 著名表演艺术家
周 正 著名表演艺术家
评审委员会委员:
徐家察 原中央电视台少儿部主任
贾玉芝 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少儿部主任
师 伟 八一电影制片厂著名电影表演艺术家
李若君 中国儿童戏剧研究会名誉会长、著名戏剧表演艺术家
连德枝 中国儿童戏剧研究会常务理事、著名戏剧表演艺术家
梁志燊 中国老教授协会儿童早期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
虹 云 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
陶 浩 原海政话剧团团长、一级演员、北京朗诵研究会副会长
王继芬 原东华门幼儿园园长、特级教师
陶岚琴 儿童故事专家、孙敬修儿童故事研究会常务理事
李绪良 著名表演艺术家
钱德慈 原《学前教育》杂志主编
尹世霖 著名儿童文学作家
林中华 著名表演艺术家
黄祖培 中国儿童艺术剧院一级编导
高 放 北京电影制片厂著名演员
徐文琴 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教授
祁 芄 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与主持学院副教授
冯 瓅 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国家话剧院演员
阎萌萌 毕业于北京广播学院文艺编导专业、现任电视编导
金 巍 毕业于北京广播学院播音系研究生、北京电视台体育节目主持人
李 熙 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北京联合大学表演系教师
蔡远航 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 、泛亚联合公关公司执行董事
(四)监审组
监审组组长:
肖 君(兼)
监审组组员:
各参赛城市领队
五、比赛规则
(一)比赛分组
比赛分为6组进行(其中少年儿童4组,成人1组,亲子1组)。
A组(学龄前儿童)
B组(小学一、二年级学生)
C组(小学三、四年级学生)
D组(小学五、六年级学生)
成人组:E组(年龄、职业及性别不限,以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教师为主)
亲子组:F组(家长与孩子、教师与学生)
(二)选材内容
围绕 “祖国发展我成长”主题进行故事创编,并做到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具有教育意义。故事类型不限,体裁可以是故事或童话、寓言等。凡创编的故事是参赛者亲身经历的作品,比赛
时将适当加分。
熊乃瑾个人资料(三)参赛作品要求
此次参赛故事必须是自主创编的作品,字数在900字之内,参赛故事若经查实为非自主创编故事,取消比赛资格及所获奖项。参赛时间不超过5分钟,超时扣分。
各代表队报名时需将作品电子版稿交组委会办公室。
(四)代表队组成
各参赛城市必须举办初赛,选拔参加全国复赛的选手。
各赛组最多2名选手,其中少年儿童组男女各1名。
各代表队设领队、辅导教师各一名。
获得孙敬修讲故事培训班合格证书的教师,参加成人组或亲子组比赛,不占本地区名额,可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报名。
历年讲故事活动开展较好的非省会城市可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申请,经讨论同意后,可组织初赛,选拔参加复赛和决赛的选手。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获得特等奖的少年儿童选手同时获“全国故事大王”称号;成人组、亲子组成人选手同时获“全国讲故事能手”称号。
获得一等奖的儿童选手同时获“全国优秀小故事员”称号;成人组、亲子组成人选手同时获“全国优秀故事员”称号。
比赛还设有“风格奖”、“文明礼貌奖”、“组织奖”、“最佳园丁奖”、“优秀作品奖”。
六、工作安排
(一)2011年1月向各地下发比赛通知。
(二)2011年5月31日前各城市比赛组织单位确定是否参加全国比赛,并报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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