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严歌苓小说《谁家有女初长成》中讲述少女潘巧巧被人贩子拐卖,嫁给大18岁的养路工郭大宏,遭到郭大宏的傻子弟弟性侵,杀死郭大宏两兄弟的故事。潘巧巧杀人的直接原因是二宏的性侵和郭大宏的不作为,深层原因是以暴制暴的本能、自我意识的觉醒、追求生存价值、缺乏安全感等。现代社会,可以通过提高女性受教育的程度、进行道德法制教育、实行替代性攻击等方式疏导女性不良情绪,减少杀人行为的发生。
关键词:《谁家有女初长成》;杀人;自我意识;情绪宣泄
中图分类号:I2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135(2018)06-0059-06
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可暴力从未退出历史舞台,“杀人”甚至成为某些现代人发泄愤怒、表达不满、解决问题的简单粗暴方式。以前人们更多关注男性杀人,悄然间,女性杀人也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文学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文学作品中,以台湾作家李昂的《杀夫》
为代表,许多作家描述了女性杀人的种种悲剧。严歌苓的小说《谁家有女初长成》中写了川西偏僻黄桷坪的女孩潘巧巧被人贩子拐骗,卖到更偏僻落后的甘肃农村,本来已经接受被拐卖的命运,安于生活,受到丈夫郭大宏傻子弟弟的性侵,郭大宏不理解潘巧巧的痛苦,对弟弟袒护包容,一气之下,潘巧巧挥舞菜刀,干净利落地杀害了郭大宏和他的弟弟。一切发生得那么突然,大错酿成,潘巧巧被判处死刑。受害者如何变成了施暴者?探究其中原因,探讨如何疏导不良情绪,可以减少杀人和故意伤害等暴力行为的发生。
一、杀人行为及原因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虽然只读到小学五年级,但“杀人偿命”的道理潘巧巧还是懂的。即便如此,“她把提刀的手背在身后,迈着如往常的轻快步伐走进厨房。……她背后的菜刀从一侧切入她自己的视野,随后她整个视野成了一片红的混沌。……他感到冷飕飕一片东西截断了他的欢乐。他转过正汩汩流血的脖子,看着这个给了他三个月美妙温暖的女子”[1]42-43。潘巧巧挥刀相向的背后,包含着深层的社会、经济、文化、心理等原因。本文拟从女人的自然存在、精神存在、社会存在三个方面分析潘巧巧的杀人行为。
(一)自然存在:以暴制暴
人属于自然的存在,遇到刺激会做出本能的生理反应。生活是理性与非理性的平衡。人之需求的复杂性和生存环境的不确定性,使非理性世界充满了自我矛盾和非连续的跳跃,这些矛盾和跳跃既可以通向创造和发现,也可以导致无谓的消耗甚至破坏[2]161。作为一个健全独立的人,遭到外界侵犯时本能地会抵抗。但因为人的社会属性,人的理性会克制本能的冲动。人的需要不論为何,只有得到满足时,他的内心才会得到安宁。当人产生不良情绪时,有多种释放方式。比如用暴力,比如用语言表达和倾诉自己的情绪。语言使人的生命体验明确化,使人明确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要逃避什么,从而知道自己实践活动的方向和目标[2]177。语言就是自我意识的自我确证[2]195。
巧巧确证自己被卖给大龄的郭大宏之后,“她恶毒污秽的咒骂是指名道姓的”[1]21,“郭大宏承受着巧巧对他祖宗八辈的毒咒”[1]21,“于是嘴里更是千刀万剐的凶狠”[1]21骂完了,也就默默接受了自己被卖的事实。用语言发泄愤怒,需要被骂的人能够理解语言中蕴含的不满及委屈。当潘巧巧遇到傻子二宏时,二宏不能理解语言的意义,语言就没有了杀伤力,巧巧选择以暴力进行直接反击。
以暴制暴是指用暴力手段抵制暴力,针锋相对地进行回击。“以暴制暴”比的是力量,是一种原始同态复仇意识的残留。“以暴制暴”也是日常生活中人们最本能最直接的一种反抗方式。暴力的形式充满激情,源自人内心渴望的力量巨大,深入人心。
巧巧第一次和大宏发生关系,二宏就在外面听房,“巧巧突然窜起,抓起床边大宏的翻毛皮鞋,对着门砍过去”[1]26,一个“砍林瑞阳为什么恨前妻”字,将巧巧的厌恶和愤怒表现得淋漓尽致。“本来闹得差不多了,听傻子二宏这一叫,她把脚盆连水带盆朝栓紧的门甩过去。”[1]31每一次巧巧厌恶二宏,都以暴力宣泄情绪。“情绪自觉不自觉的忽然宣泄作为表现方式,相当于心灵在特定时间范围内的活动。”[3]257巧巧习惯了这种简单快捷的解决方法,为后来被之后直接提刀杀人埋下伏笔,也是她欠缺思考,行事鲁莽的直接结果。波伏娃说:“暴力是每个人忠实于自己,忠实于他的热情和自己的意愿的真凭实据。”[4]
巧巧虽然接受了和大宏的婚姻,但不意味着她能够容忍傻子二宏对她的性侵,尤其是她认为兄弟俩合伙分享她的肉体。人类之所以有今天,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由于能够对性交关系进行限制和选择。人类社会的婚姻制度的发展历史,本质上就是人类对待性关系进行适当控制的发展历史。不受限制的性交,与其说是人的性交,倒不如说是动物的性交。从动
物的性交发展为人的性交,实际是人类从动物世界走出的一个根本标志。人对性关系的正确处理,是人性的重要方面,也体现着人性的光辉[5]177-179。即便被拐卖,巧巧也有选择自己性交对象的权利。巧巧明白自己受到性侵犯时,提着刀追了二宏几圈,没到人后冷静下来,本想着和大宏好好沟通,希望自己被侵犯被侮辱的屈辱感能够得到大宏的认同,自己的愤怒和不满可以通过语言得到发泄。可是大宏没有设身处地地理解巧巧的愤怒,反而袒护二宏,宁愿自己去坐牢,也不能惩罚二宏。大宏对二宏的袒护激发了巧巧本能中非理性的一面。
非理性是人的本能,是生命的自我确证,非理性冲动常常没有客观原因,更加说明这种冲动来自人的生命本身。由于非理性感受的切己性和低成本性,由于语言符号中介的不在场,生命能量直接作用于感受本身,可以使感受表现得相当活跃和不稳定,其利在于有时可以凭直觉降低决策成本,其弊在于过强的主观任意性使其容易在现实中碰壁[5]161。如法国珍妮薇·傅雷丝在《两性的冲突》中所说:“家庭不单纯是角分配和任务分摊的场所。……家庭是一个政治场所,因为这是一个辩论与权力分配的场所。这里所谓政治场所并不是指通过公共领域在私生活范围的延伸使得私生活变成政治。这是一个政治领域,因为有些决定要采取,有些权力要实施。”[6]262
巧巧嫁给郭大宏以后,一直被郭大宏宠着,处于家庭中的强势地位,拥有较大的主宰权利,而在被二宏凌辱这等重大权力被侵犯,需要进一步强化其主体价值时,居然一拳打出去完全落空,遭到大宏的漠视,于是“为了让某个原则被接受,我们会去战斗……然而,两个性别既相似又相异,甚至为此原因,不平等和平等在自由的剥夺与赢得上面纠缠一起,把一切都搅浑了”[6]263。
暴力和攻击在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攻击是对他人的伤害行为。提供强化或弱化攻击行为的原因的时机也很重要。如果人们在受攻击之前就已经了解对方这样做的理由,那么他们就不大可能发怒或者变得有攻击性[7]533。从过去20年的心理科学研究中得出的一个一般原则是,当意识没有推翻直觉反应的倾向或没有能力推翻直觉反应时,直觉反应会指导行为[8]95。有相当高比率的男人(79%)和女人(58%)承认有过杀人幻想。这个比率看上去已经很高了,但我猜想有过杀人幻想的正常人的数量应该比这个还要多[9]。
出于“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本能,巧巧在小月子中受到二宏性侵时,“她直接冲到厨房,抓起菜刀回到二宏屋里”[1]39,“傻畜牲对她如此畜牲了一番,她感到手里的菜刀如同她的牙齿和指甲,痉挛地发着狠劲,成了她躯体、肢体的延伸”[1]40。巧巧第一次出于本能提刀杀
人没有成功而向大宏表达愤怒时,如果大宏能够倾听巧巧的愤怒,理解、道歉并且给予安抚,让巧巧的不良情绪得以疏导,悲剧可能不会发生。家庭暴力通常是缺乏沟通,不了解对方行为动机,争论逐渐升级后发生的。同时道歉可以避免一些攻击行为。一般而言,如果人们为了本来可能会导致攻击的行为道歉,感觉受到伤害的一方容易原谅对方。可大宏缺乏与巧巧的良好沟通,导致巧巧沉陷在自己的世界中,认为“他不是为他自己娶的她,他实际上是买了她来,是省了一部分的她给他兄弟的”[1]40,“巧巧推理完成了,一套丑恶罪过的逻辑完整了”,导致她以暴制暴,用杀人的负面方式作为更高生命意义的实现方式。
(二)精神存在:自我意识的觉醒
“以暴制暴”是出于本能的直接反应,驱使巧巧受到后作出猛烈反击的深层动因,应该是巧巧内心里自我意识的觉醒。自我意识觉醒强大的爆发力与巧巧身体内部某种极端化情绪相扭结,导致巧巧瞬间情绪失控并歇斯底里。因为意识与存在的矛盾就是意识的自我矛盾,所以可以避开物质现实对它的种种限制。一旦意识突破种种现实原则或道德原则对它的束缚,就会追求一种绝对的自由。人不仅具有社会现实性,而且具有类的潜能,使自己的潜能自由而全面地实现的人才是自由的人[2]174。中国以前的文学作品中女性多是忍辱负重,
处于被统治、被奴役的地位,遭到凌辱只能忍气吞声或者自杀,巧巧将复仇的心理付诸行动,反映出她自我意识的觉醒。
人之所以作为人的需要,可以分为客观需要和主观需要。所谓客观需要,是指由人的生存发展所产生的需要,它包括人作为生物体的需要和因社会制度要求所产生的需要。……主观需要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对客观需要的准确反映,它也就与客观需要等同。另一种是社会赋予人的主观需要,是人的主观能动性所产生的需要[5]63-64。
美国·大卫德斯迪诺认为:“保持情侣关系良性发展的关键是,一方提供的好处恰好是另一方很重视的那个领域即可。只要获得的收益与实际的成本本质上大致相等,两人的关系就会继续平稳缓慢地向前发展。”[8]83巧巧“明白了,他牲口是牲口,毕竟挣国家的钱,占着个城市人口的名分”,“哦,一个月一百出头呢。很快算了一下:一年能存出一千块呢。她又想,这个人看上去倒憨厚,恐怕还有点㞞,潘富强老婆要敢这么无法无天地闹,十顿揍恐怕都挨了”。郭大宏有城市户口、工资收入不低、脾气好,巧巧接受了他。郭大宏不强行与她同房,巧巧甚至心疼大宏为了买她花了一万块钱。巧巧在大宏的信任与照顾之下,获得了温饱等基本需要,拥有了一定的自由,发现了自己生命的意义和价值。
巧巧有被尊重、性自由等更重要的主觀需要。固然,由于肉体生存的紧迫性,它往往会压倒精神发展需求,但肉体需求得到满足后,就不能完全忍受被践踏的尊严,而渴望得到理解与尊重。女性独立意识越强、思考越深刻,遭受精神痛苦的程度越深。人虽然向往着圆满,向往着所有需求的满足,但是生命的有限、能力的有限、资源的有限使人只能实现极其有限的目标,因而各种价值需求的冲突势不可免[2]158。遇到冲突时,自我意识觉醒,为了维护自己遵从的原则,自然会对违背自己意愿的言论或行为做出反击。二宏对巧巧的性侵突破了她的底线,内在的自我必然做出反击。
一般而言,人的行为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人的行为在动力上具有复合性。人的行为固然有单独由欲求推动或决定的时候,但大多都是欲求、价值观、欲求实现可能等整合后形成的动力推动的结果,是一种自觉的行为。第二,人的行为在过程上具有可变性和可控性。人的行为在方向上、程度上都具有可变性。人改变行为固然可以是因为客观环境发生变化,但也可以是意志作用的结果。人的行为能够因意志作用而导致方向、力度等变化,表明人对自己的行为具有一定的控制能力。第三,人的行为在结果上具有可预见性和可评判性。人在行为之前就对行为结果有所预见,这种预见可以说是构成人之行为动机的一个因素。人在行为之后,一定还要对行为结果进行预见,这是人在行为过程中决定是否继续行为的重要因素。…
…对行为结果进行评判,以及对行为过程进行回顾反思,是人的一个重要特点。这个特点使人的行为得到自我纠正。第四,人对自己为满足欲求而实施的行为可做善恶评判[5]9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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