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勇殴打他人案(金公南(三)行罚决字[2022]00465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金公南(三)行罚决字[2022]00465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100
【处罚日期】2022.03.03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金华市
【处罚对象】邓勇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33:35
处罚名称 | 邓勇殴打他人案 |
谢贤打曾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金公南(三)行罚决字[2022]00465号 |
被处罚对象 | 邓勇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2月20日,邓勇酒后在金华市***街道某店内殴打他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邓勇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金华市拘留所执行。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3-03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金华市】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三江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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