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勇殴打他人案(金公南(三)行罚决字[2022]00465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金公南(三)行罚决字[2022]00465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100 
【处罚日期】2022.03.03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金华市】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三江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金华市 
【处罚对象】邓勇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33:35 
处罚名称
邓勇殴打他人案
谢贤打曾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金公南(三)行罚决字[2022]00465号
被处罚对象
邓勇
处罚结果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2月20日,邓勇酒后在金华市***街道某店内殴打他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邓勇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金华市拘留所执行。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03
处罚机关
【浙江省金华市】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三江派出所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