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梦潇殴打他人,赌博案(湖南公(凤)行罚决字[2022]00223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湖南公(凤)行罚决字[2022]00223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6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100
【处罚日期】2022.03.26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南太湖新区】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凤凰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湖州市
【处罚对象】沈梦潇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35:30
处罚名称 | 沈梦潇殴打他人,赌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湖南公(凤)行罚决字[2022]00223号 |
谢贤打曾江被处罚对象 | 沈梦潇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03月25日20时许至22时许,在湖州市凤凰街道******162幢***205包厢内,违法行为人沈梦潇以营利为目的,与刘**、顾**、吕**约定以筹码替代赌资事后进行结算,每人起始赌资1000元,使用扑克牌以“红十”的形式进行赌博。另查明,2022年03月25日22时许,沈梦潇因赌资结算问题与顾**产生纠纷,后分别于凤凰街道***门口和***室一楼大厅,采取用手打头部的方式殴打顾**,后被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综上所述,沈梦潇的行为分别已构成赌博、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殴打他人属情节较轻。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沈梦潇四百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沈梦潇三百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两项行政处罚合并执行,决定给予沈梦潇七百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并收缴人民币1000元。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交通银行湖州开发区支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两项行政处罚合并执行,决定给予沈梦潇七百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并收缴人民币1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3-26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南太湖新区】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凤凰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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