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梦潇殴打他人,赌博案(湖南公(凤)行罚决字[2022]00223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湖南公(凤)行罚决字[2022]00223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6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100 
【处罚日期】2022.03.26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南太湖新区】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凤凰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湖州市 
【处罚对象】沈梦潇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35:30 
处罚名称
沈梦潇殴打他人,赌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湖南公(凤)行罚决字[2022]00223号
谢贤打曾江被处罚对象
沈梦潇
处罚结果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03月25日20时许至22时许,在湖州市凤凰街道******162幢***205包厢内,违法行为人沈梦潇以营利为目的,与刘**、顾**、吕**约定以筹码替代赌资事后进行结算,每人起始赌资1000元,使用扑克牌以“红十”的形式进行赌博。另查明,2022年03月25日22时许,沈梦潇因赌资结算问题与顾**产生纠纷,后分别于凤凰街道***门口和***室一楼大厅,采取用手打头部的方式殴打顾**,后被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综上所述,沈梦潇的行为分别已构成赌博、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殴打他人属情节较轻。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沈梦潇四百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沈梦潇三百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两项行政处罚合并执行,决定给予沈梦潇七百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并收缴人民币1000元。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交通银行湖州开发区支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两项行政处罚合并执行,决定给予沈梦潇七百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并收缴人民币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26
处罚机关
【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南太湖新区】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凤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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