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股的特点
  B股不是实物股票,以无纸化电子记帐,实行T+3”交割制度,有涨跌幅(10%)限制,参与投资者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和外国人,持有合法外汇存款的大陆居民也可投资。
  A股是供境内投资者投资的股票,B股是供投资者投资的股票。B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但需以外币购买。A股和B股均在上海或深圳交易所上市。
开户流程
1.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护照)到其原外汇存款银行将其现汇存款和外币现钞存款划入证券公司在同城、同行的B 股保证金帐户。(光大银行广东路支行
2. 境内商业银行(光大银行广东路支行)向个人投资者出具进帐凭证单,并向证券经营机构出具对帐单。
3.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护照)和本人进帐凭证单到证券经营机构(光大证券天津友谊路营业部)开立B 资金帐户,开立B股资金帐户的最低金额为等值1000美元。
4. 凭刚开立的B股资金账户到该证券经营机构(光大证券天津友谊路营业部)申请开立B股股票帐户。
保证金存取
  由于B 股交易是以外币来进行交易,因此,其保证金的存取较A 股为复杂。
办理手续
  ()保证金存入
  B 股保证金存入来源分为现汇存款和外币现钞存款。
  现汇存款
  是指汇入外汇或携入的外汇票据转存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
  外币现钞存款
  是指境内居民个人持有的外币现钞存入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
  办理手续
  投资者凭B 股证券帐户在券商处办理外汇资金帐户(B 股保证金帐户)时:
  1、境内居民将从银行转出的现汇或现钞存款,存入B股保证金帐户内;
  2(非居民)投资者则须将从汇入的外币现汇或境内商业银行的合法现汇存款,存入B 股资金帐户内。
  证券营业部B 股柜台专设保证金存入窗口,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保证金存入的手续。
  ()保证金提取
  保证金支取时:
  1.境内居民须先将B 股保证金帐户中资金划回境内商业银行,再到银行提取,而划回银行的资金视同外币现钞,不得向支付;
  2.(非居民)投资者可汇出支付,或存入其在内地开立的合法外汇帐户。
注意事项
  1、投资者在委托买入B股之前,须在B股帐户内存入足额的保证金。
  2、投资者提取保证金须在卖出股票后的T+3 日,在保证金的实际余额内提取。
  3、投资者取款时须出示股东代码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填写印鉴或输入密码。经证券公司柜台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取款或汇出手续。
  4、一些证券营业部还规定,投资者要求提取或汇出较大金额款项时,应提前通知公司。
  5、提、汇款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如手续费、电汇费等)均由投资者承担。
  6、许多券商开通了电话委托、网上委托的划款服务,投资者可以不用到证券营业部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款的手续,但是,考虑到资金的安全性,对需要开通此项服务的投资者,证券部一般要与投资者签定一份协议,以确保资金划款安全。而网上委托划款,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些证券部即使开通了网上交易,暂时也不提供在网上划款的服务。
交易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几部分
  1、银行转账费用。投资者需要将本人的外汇存款从银行存款账户上划汇到证券公司,如果是投资者外汇账户上的美元或港币是现汇,银行不收手续费;但如果投资者外汇账户上存款是美元或港币现钞,银行则按1‰收取钞转汇手续费。
  2、开户费用19美元/户。
3、佣金: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3%计收;印花税:按成交金额的1‰计收;结算费:按成交金额的0.5‰计收。
B股的发行与上市条件
  1、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时,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a股和b股)的条件:
  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 符合国家有关利用外资的规定; 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 发起人出资总额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 拟向社会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其拟向社会发行股份的比例达15%以上; 改组设立公司的原有企业或者作为公司主要发起人的国有企业,在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改组设立公司
的原有企业或者作为公司主要发起人的国有企业,最近3年连续盈利。
  2、已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申请发行B股时,应具备的条件:
  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 符合国家有关利用外资的规定; 公司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所得资金的用途与募股时确定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公司净资产总值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公司从前一次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有企业改组或者国有企业作为主要发起人设立的公司,可以连续计算。
  3、境内上市外资股公司增资发行B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2)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3)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4)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5)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
  6)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7)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本交易规则
  1、交易品种:深圳B股(港元)和上海B股(美元)
  2、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交易。
  3、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4、成交顺序:
  (1)价格优先: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2)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5、价格最小变化档位:深交所B股为0.01港元;上交所B股为0.001美元。
  6、交易单位:B股买数额以一手即100股或其整数倍为单位(卖出则无此下限)
  7、交易方式:深市B股交易方式分为集中交易和对敲交易。
  (1)集中交易:指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交易所集中市场交易系统达成的交易。
  (2)对敲交易:证券商在开市后至闭市前5分钟将其接受的同一种B股买入委托和卖出委托配对后输入,经交易所的对敲交易系统确认后达成的交易。对敲交易仅限于股份托管在同一证券商处且不同投资者之间的股份协议转让。每笔交易数量须达到50000股以上。
  8涨跌幅限制A 股一样,B股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股票上市首日不受涨跌幅限制。
  9、申报限制: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10、上市首日申报限制:深交所B股上市首日无涨跌幅限制,但B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150元,连续竞价的有效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5元。上交所无此限制。
  11、竞价时间
  集合竞价:上午9:159:25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12、开盘价和收盘价
  (1)开市价(开盘价):当日该股第一笔成交价;B股的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
  (2)收市价(收盘价):为当日该股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日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13、交易与交收
  (1)交易:B股实行T+1交易
  (2)交收:B股的清算交收也与A股不同,B股的交收期为T+3,即在成交日后的第三日完成。在此之前,投资者不能提取卖出股票款和进行买入股票的转托管。
B股境内外投资差异
  1.开户提交的文件材料
  在申请开立B股证券帐户时,(非居民)投资者则仅须凭个人有效证件(外国护照、外国身份证、中国护照+永久居住证明),未取得永久居住权的,视同境内居民办理。
  2.保证金存取方式
  投资者凭B股证券帐户在券商处办理外汇资金帐户(即B股保证金帐户)时,(非居民)须将从汇入的外币现汇或境内商业银行的合法现汇存款,存入B股资金帐户内。
  保证金支取时,(非居民)可汇出支付,或存入其在内地开立的合法外汇帐户。
  3.投资者买卖沪市B"随处可买,随处可卖"
  投资者在买卖沪市B股中体现为:随处可买,随处可卖。即同一个证券帐户在任何不同证券营业部买入的B,亦可在任一证券营业部卖出。
  股份余额由结算会员每月进行对帐。但无论在何营业部买入的B,此间发放的股票现金红利,仍在其指定的结算会员处,有关查询、挂失、权益领取、冻结、解冻、非交易过户等均须在指定的结算会员处办理。
  最后,B股投资者对象而言,对是全方位开放,既可是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也可是非居民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