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知名律师李青云解读租个女友回家过年
 
春节,历来是我们中国人全家亲人团圆的重要传统佳节,也是国家法定节假日之一。春节期间,在外工作、忙碌一年的人们急着要回家与亲人团聚,但也有一些年轻人担心亲人为自己的终身大事发愁。为了让家人开心,租女友回家过年的现象在网上频繁出现。
  为了在春节团聚时刻给家人一个惊喜,或为了免除亲人尤其是父母等尊长对自己婚姻大事的牵挂或忧虑,很多单身男士纷纷采用在网上发帖的办法,以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办法招租一个临时女友,用其冒充自己的女朋友回家省亲,去善意敷衍自己家人,以博取家人的放心或开心。长沙知名律师李青云独家接受中顾法律网的邀请,解读“租个女友回家过年”。
  1、春节期间,租个女友回家过年逐渐成为一种趋势,单身男士用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办法招租女性,以冒充自己的女友陪同回家省亲的行为,从法律上看,该行为应该如何界定呢?您认为是否属于法律的范畴呢?
李青云律师:这两年春节期间,租个女友回家的事件屡见不鲜。关于该行为的争议也是众说纷纭,有赞成也有反对。那么,该行为到底要如何界定呢?本律师认为,该行为是一种违法的民事行为,因为其违反了诚实信用及善良风俗等基本原则,并且可能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和社会问题,因而,应当予以反对。
2、现在越来越多的大龄青年为了应付父母的催婚令,不惜重金租个恋人疑似李诞出轨回家过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往往都会签订租友协议。那么租友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它的性质又该如何界定?您认为是属于法律上的租赁合同关系、劳务关系还是服务关系呢,或者只是道德领域的问题?
李青云律师:该租友协议是无效合同,自始受不到法律的保护的。理由如下:
其一、该租友协议不是租赁合同,因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也就是说,租金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物,而租友协议中的标的是人身,很显然,基于人身的“租赁”而签署的协议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租赁合同。
其二、该租友协议应属于民法上的劳务雇佣合同,即一方提供特定的劳务,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报酬。但是,该租友劳务雇佣合同本身因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我国合同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签署的合同无效,因租女友回家过年,协议双方采取的是一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本身带有明显的欺骗性质,违反了诚实信用和善良风俗等社会公共利益,因而是无效的。
其三、从社会道德的角度考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是真实的公平的诚信的交往,租赁女友本身就是虚假的,双方以虚假的行为进行约定,是违反基本的道德要求的,这种行为不符合中华传统文化的诚实原则的,也不具有任何社会积极意义,从社会的角度看也应给予否定。 
3、租友协议中往往会约定租期和租金,甚至表现好奖励丰厚等,如果出租人不支付约定的租金,对方应该如何索要呢?有法律依据吗?
李青云律师:上文已述,该租友协议本身因违法而无效,根据合同法第56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和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之规定,因而,如果“出租人”不支付约定的“租金”,相对方主张索赔权,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当然,被租女友确实因为该协议而付出了劳动,她可以主张既得利益损失主张权利。
  4、租个女友回家过年,如果该女友的表现另男方父母非常不满意,男方是否可以不支付租金呢?
李青云律师:因租友协议自始无效,其合同约定的利义务对合同双方不发生法律约束力,无论该女友是否令男方父母满意,均不发生相应的“租金”支付义务。
5、租来的女友深受男方父母的喜爱,男方父母当即给女友5000元见面礼,男方是否有权向女方要回?男方父母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吗?
李青云律师:男方有权向女方要回该5000元见面礼,男方父母的行为也不属于赠与行为。因为男方父母是在受欺骗的情形下而送礼品的,其送礼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6、租女友回家过年,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与社会问题有哪些?
李青云律师:租友回家过年,至少可能面临以下两类风险:一是钱财被骗,这主要针对男方而言,如果应租女心怀叵测,主动要求发生性关系,并以此敛财,当事人将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第二个可能出现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性侵害,这主要是针对女方,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要发生这事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甚至出现更严重的问题,比如拐卖人口等。
其次,租女友回家过年,也会衍生出一些社会问题。例如,租的女友讨人喜欢,父母一高兴就把她当成准儿媳了,会赠送金首饰等贵重物品或者红包什么的,往往会因为这些财物的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大家撕破脸皮,闹到法院,事情败露,事实真相会让父母更伤心。所以说,租个女友回家过年属于违背道义,不应该提倡的。

7、租个女友回家过年的现象愈演愈烈您认为是否有必要通过立法进行规范呢?
李青云律师:租女友回家过年属于近几年新出现的事物,对于该类事件所产生的问题,我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大致可以到适用的法律规定,但是,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而,建议通过制定司法解释的方式整体规范相关问题。
8、租女友回家过年往往会涉及一些纠纷,对于该类纠纷您认为法院是否受理呢?
李青云律师:法院应受理,虽然租女友回家过年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是违法的、无效的,但是,因为该事件而产生的问题与纠纷,如果事件的当事双方不能妥善处理,最终还是要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救济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