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追认张允久、刘宝山、张风才、庄兴岱、刘彦明、江春炎、杜云密为烈士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10.20
【字 号】鲁政字〔2023〕177号
【施行日期】2023.10.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革命烈士与抚恤优待
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追认张允久、刘宝山、张风才、庄兴岱、刘彦明、江春炎、杜云密为烈士的批复
 
鲁政字〔2023〕177号
 
济南、枣庄、威海、德州市人民政府:
  你们市《关于追认张允久同志为烈士的请示》(济政呈〔2023〕53号)、《关于追认刘宝山同志为烈士的请示》(济政呈〔2023〕54号)、《关于追认张风才为烈士的请示》(枣政呈〔2023〕16号)、《关于追认庄兴岱为烈士的请示》(枣政呈〔2023〕18号)、《关于追认刘彦明为烈士的请示》(枣政呈〔2023〕19号)、《关于追认江春炎为烈士的请示》(威政请字〔2023〕31号)、《关于追认杜云密为烈士的请示》(德政呈〔2023〕44号)高云翔最新情况
收悉。依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国发〔1980〕152号)、《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民发〔1980〕63号)等规定,特追认张允久、刘宝山、张风才、庄兴岱、刘彦明、江春炎、杜云密为烈士,其亲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