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远赌博案(温鹿公(藤)行罚决字[2021]03421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温鹿公(藤)行罚决字[2021]03421号 
处罚日期】2021.05.19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藤桥派出所  陈翔左耳失聪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鹿城区 
【处罚对象】陈志远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18 20:14:58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2月12日至2020年3月28日期间,陈志远在*和*通过召集下,在鹿城区及瓯海区通过手机app《WePoker》购买积分(筹码)以德州扑克赌博形式进行赌博,每盘赌注最低6元,上不封顶,以或者支付宝转账结算。其中陈志远赌资赢额38214元,输额20763元。系情节较重。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陈志远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鹿城区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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