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强案(温鹿公(蒲)行罚决字[2021]05417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温鹿公(蒲)行罚决字[2021]05417号 
陈翔左耳失聪处罚日期】2021.08.25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蒲鞋市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鹿城区 
【处罚对象】陈强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18 23:27:39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8月24日17时,陈强因在鹿城区车站大道老火车站出站口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尿液检测该陈强的尿液呈阳性反应。该陈强陈述其于2021年8月23日中午,在鹿城区仰义仰新移民区附近山边以“烫吸”方式吸食。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陈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鹿城区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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