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走访调查工作总结报告(精选7篇)
   
    民政局走访调查工作总结报告精选篇1
    11月份民政办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全心全意为众办实事为宗旨,努力完成县上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民政工作
    1、民政资金发放。全镇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66户、282人,发放低保金67370元;城市低保2户、2人,发放资金680元;农村特困14人,发放资金5600元;精退职工5人,发放资金2000元;困难残疾人补贴77人,发放资金6160元;重度残疾人补贴254人,发放资金14710元;特困体生活费、护理费20人,发放资金3040元;发放优抚对象补助129814.6元;发放高龄老人补贴20330元。根据县民政局的要求,民政资金全部实行银行直发,按月全部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共发放资金249704.6元。
    2、救助对象人员变动及审核认定。11月,甘霖镇民政救助对象中死亡人数为8人,其中高龄老人6人,重度残疾人1人,优抚参战人员1人。新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人。11月,由吴昊镇长带队对新申请低保的3户农户进行了入户走访,根据低保要求逐户进行了核实,对符合要求的对象乐观的为其办理手续,对尚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到位。
    3、10月—11月,根据县民政局关于低保大调度的要求,对全镇农村低保240户412人、城市低保3户3人由镇长吴昊带队逐一进行了入户调查走访,具体核实他们的经济状况、致贫缘由、家庭人口、劳动力状况等情况,依据低保对象所供应的佐证资料,专心核算其收入和刚性支出,做好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本次低保大调度共整户取消农村低保75户116人,户内削减15户15人,取消城市低保1户1人,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4、根据全国统一安排部署,需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进行信息采集。我办工作人员严格根据采集操作规程,严格做好军人信息的保密,保质保量的完成信息的采集,对长期瘫痪在床,无法前来办理的,我们采用的方式,尽最大努力做好此项工作。截止目前,我办已采集448人的数据。
    二、残疾人工作
    1、人员变动情况
    11月,残疾人死亡1人,新增残疾人3人。
    2、日常工作
    (1)根据县残联的工作安排,本月的工作重点是连续对残疾人量服系统的信息进行完善。在完善资料的同时,督促村残协委员对残疾人真正的关心到位,了解好他们的需求,并准时录入量服APP系统。
    (2)依据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我办乐观向县残联申请了残疾人辅具,便利了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残疾人感到特别满意。共发放轮椅16个,单拐3个,四脚拐3个,坐便椅9个,盲杖3个。
    三、其他工作
    连续做好众的来访接待工作,11月,共接受众来访70多人次,主要涉及民政资金的发
放、困难救助、医疗救助、惠民殡葬等问题,接待做到能回答的就当面回答,不能回答的,在规定时间做出答复,没有政策依据的给来访者解释清楚,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
    民政局走访调查工作总结报告精选篇2
民政局春节放假时间
    民政局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的机构。身为民政局的一员,我深知肩上的重任,时刻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专心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坚持“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宗旨,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专心贯彻落实党的民政政策,真心为民政对象服务。我负责分管城市低保工作,按市民政局和局党组的安排,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和同事的支持协作下,专心开展工作,保障了城市困难居民生活,为社会发展和稳定发挥了较好作用,取得了肯定成果。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社会低保工作。
    城市低保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和市民政局业务指导下,我与低保股的同志一道,踏实工作,专心做好低保复查和低保金发放,完善低保制度,加强低保管理,使我县低保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严格审查申报对象。
    低保的申请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必需在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申报,防止重报、漏报。并逐级审查上报,下级对上级负责,一级督促一级,层层把关。对申请低保的对象进行了入户调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进行了公示和审批。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行三榜公布。
    低保申报必需经居委会、办事处(乡镇)、民政局三级审核,并将审核情况逐级进行张榜公布,接受众监督。
    四、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
    我县低保金提前按季预拨到乡镇,乡镇按月足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坚持按月发放,并在全县推行银行代发,90%的低保户可直接在银行领取低保金。为便利众领取低保金,对居住地与户口地不一致的,低保户可以申请办理低保转移手续,就近领取低保金。
    五、加大复查力度,实行动态管理,落实优待政策和救助措施
    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做到能进能出。我们对全县低保户都进行了入户调查和核查工作。看家庭居注生活等情况;询问家庭成员就业、收入等情况;查家庭成员、查户口、查收入、查房产、查消费、查表现;四登:填写复查表、登记有关内容;走访邻居、基层干部及其他知情单位和知情人,了解真实情况;做到符合低保条件的应保尽保杯符合低保条件的一律不予纳入或取消其享受资格。低保对象在就业、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了许多优待政策和救助措施,按规定予以落实。
    六、专心学习,严格要求。
    乐观参与党员教育活动,在活动中写学习笔记、学习心得,用正确的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自己的工作。专心学习法律法规,专心贯彻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老年法》等法规,在工作实践中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听从安排,踏实工作。
    七、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
    不忘党的宗旨,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执行政策一视同仁。常常深化到乡镇、民政对象家中了解情况。
    八、勤政廉洁,坚守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