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自作挽歌 对生死看得太透
陶渊明自作挽歌 对生死看得太透
有些人认为,陶渊明的挽歌可以视为挽歌这种题材的最高水平了,如清吴淇《六朝选诗定论》卷十一说:“挽歌于缪袭,以此歌比而校之,其旷达处相同,而哀惨过之,陆机三章虽佳,风骨则减矣。”也就是说,开创挽歌的缪袭,以及后来的陆机,挽歌都逊渊明一筹。这三首诗,从内容上讲,“首篇乍死而殓,次篇奠而出殡,三篇送而葬之,次第秩然”(清·邱嘉穗《东山草堂陶诗笺》):
挽歌诗三首
其一
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
昨暮同为人,今旦在鬼录。
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
娇儿索父啼,良友抚我哭。
得失不复知,是非安能觉?
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
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
渊明开篇点明人只要活着,就必然死亡,这是一种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把一个人的生命放在自然之中来看,即使早死几年,也算不上短命——因为时间的长河太浩了,我们的生命也就是一滴水而已。昨天晚上我我和你们一样,还都是活在世上的人,今天早晨,你们还活着,而我的名字已经写到鬼魂的名册上了。我的灵魂散去,不知归附到哪里,我的形体就像一段枯木一般。孩子、亲友都在我身旁哭泣。此时,生前所纠结的得失荣辱是非善恶,对于我来说都没有意义了。千万年之后,我生前的荣与辱只是留给后人评说,与我有什么相干呢?后人赞美我,与我也没有任何意义,后人抨击我,与我也没有任何意义。对于我来说,只有活着的时候享受生命,才是对于“我”来说,真正有意义的。可惜啊,活着的时候,喝酒没喝够,没有好好地享受生命啊!明黄文焕《陶诗义》卷四评价此诗:“是非得失之在当身者,
荣辱之在后世者,一死则俱不知。而耿耿独明,长留缺饮之恨,生在世上,死在地下,总无别恋,自悲凄凉,自负清楚。”清代温汝能则说:“起二句只是眼前道理,俗人见不到,偏说不出。末数语,唤醒世人,如梦初觉。”(《陶诗评》卷四)
其二
在昔无酒饮,今但湛空觞。
春生浮蚁,何时更能尝!
肴案盈我前,亲旧哭我傍。
欲语口无音,欲视眼无光。
昔在高堂寝,今宿荒草乡。
一朝出门去,归来良未央。
第二首开篇,紧承上一首结尾的“饮酒不得足”接着往下说。只不过渊明假设自己死,但是还
有感觉,然而形体已经不能动了。祭奠我的桌案之上,虽然摆着酒杯,那美酒泛起细细的泡沫(浮蚁:酒面上的泡沫。《文选?张衡<南都赋>》:“浮蚁若萍。”),但是我再也喝不到口了。想说话说不出声来,想看看身边的人也睁不开眼睛。活着时,我每天睡在屋子里,现在就要睡在荒郊野外(坟地)了。从今天起我出了这个家门,就再也没有回家的时候了。(良,诚,确实。未央,尽头,遥遥无期)清代陈明说:“‘欲语’二句奇语,自古无此言者。”(《采堂古诗选》卷十四)确实,这两句的想象力可称前无古人。但后来却有袭用渊明此意者,如鲁迅的散文,便用了这样的手法。
其三
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
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
四面无人居,高坟正。
马为仰天鸣,风为自萧条。
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
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
向来相送入,各已归其家。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渊明《挽歌》的第三首,是写得最好的。可谓“三篇中末篇尤调高响绝,千百世下,如闻其声,如见其情也。”(清温汝能集《陶诗评》卷四)这首诗除了“”(jiāo yáo,高耸的样子)一词今天有点冷僻以外,其他均明白如话。另外,大家读“千年不复朝”的“朝”要读准了,朝(zhāo)是早晨的意思,意思是一旦死亡就如同进入再也不会天亮的长夜了清吴淇《六朝选诗定论》卷十一分这首诗,非常精彩:
挽歌本以送死,通篇虽代死者之言,实以“送”字为主。
“荒草”二句,是于未送之先,先于荒郊之外,立下一个排场,二句写得极惨。不知此中往古来今,已不知断送过多多少少人矣。送死未必皆九月,但上句是地气之惨,取九月严霜,与
天地之惨相凑,以见惨之极耳。但曰“出远郊”,不言所出之自,盖永与家别,其家中之事有不忍提起者矣。
“四面”二句,申写远郊,后“幽室”二句是竖断古今之界,此二句横截断人鬼之界,言自此以后,只与鬼邻也。
“马为”二句,写此幽室未闭之一刻。古人殉葬多用平生所乘马,马有觉,故为仰天而鸣,若有思主之意。风无知,与人无情,亦为萧条。然此虽可哀,其无知之形骸,犹在三光之下,及幽室一闭,即无知之形骸亦不在人间,故曰“千载不复朝”。言之不足,又申以“贤达没奈何”,真惨之极矣!
“向来”一句,应前“送我”句,相送之人,各有家可归,而己有家不能归也。“亲戚”二句,只就人情近处指点出自此以后再无复有人理论。末二句,以旷达句作结。孔子曰:众生必死,死必归上,是谓返本,更何哉!钟评诗,列元亮于中品,为其自成一家,非正宗也。如此一篇,却是合作。
自为写景论之,“荒草”“白杨”亦是人家林墓中寻常之物。曰“茫茫”,曰“萧萧”,亦是寻常写草
写木字面。曰“何”,曰“亦”,亦是诗人眼前几个虚字。只是安插妥当,锤炼精工,一字不可移易,令人读之,心魂警动。
后又入“风为自萧条”一句,在俗手定将“风”字夹写在“荒草”二句之内,只是一层惨;他却曰自萧条,全不假荒草白杨,而荒草白杨反若凭之为势者,其惨又加一层矣。夫荒草白杨无知,风亦无知,独风下加以“为”字者,风吹无所不到,能侵及无知之形骸也。
自其序事写情言之,死者当从家中送起,诗却截断,而于后面送者之归,补出“家”字。自出远郊,至闭幽室,送者多矣,为时亦久矣,独写马写风,而不及人者,举其无情无知者,而人之有情不必言,且留为后“亲戚”二句地步,及送者归家地步。
“亲戚”二句,好在“或”“亦”二字,他人已歌,即亲戚亦在或然之间,只得未归之前,片时之哭耳。夫幽室之闭,悠悠千载,以送者片时之哭校之,济得甚事?真可痛也。
自其格调音节论之,自“萧”字起韵至“朝”字止,凡五韵,序送死之事已毕,却得“千载不复朝”重喝一句,转入别调,另换一韵,不复序事,只反复咏叹,惨哀不可胜言矣!
这里面唯一有点“雷”的就是说马预知可能会被殉葬,所以悲鸣。古人以马殉葬确实是有的,
但那时富贵人家,如穷人家以马为劳力,哪里会殉葬呢。但是马、驴恋主,能感觉到主人去世而悲伤的,实有其事。如近代京剧名丑刘赶三养了一头黑驴叫“墨玉”,刘赶三有一出名剧叫《探亲家》,就骑真驴上台。刘死后,墨玉不食,悲鸣而亡。不过渊明应该是泛泛写,营造一种气氛罢了。再有,此诗最后几句,用今天普通话读,有点不押韵。渊明用的是当时的语音。“家”字大约是叶韵读“guō”这个音的。陈明称赞此诗:
一气浏,《十九首》而外,在汉人亦不多得。又极似中郎“青青河畔草”一篇,似以神,此固神到之笔也。“千年不复朝”叠一句,跌以振之,哀响之中发以壮调,然弥壮弥哀矣!“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非《十九首》安得此名句。(《采堂古诗选》卷十四)
若说渊明《挽歌诗三首》是以“情”为主,写人将辞世的一种不可名状的悲哀的话,那么他的《自祭文》则传达了一种面对生死的豁达。下面我们就按照祭文的韵脚,逐段来读一读这篇奇文:
自祭文澹台烬jian尸恶心
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天寒夜长,风气萧索,鸿雁于征,草木黄落。陶子将辞逆旅之馆,永
归于本宅。故人凄其相悲,同祖行于今夕。羞以嘉蔬,荐以清酌。候颜已冥,聆音愈漠。呜呼哀哉!
丁卯是宋文帝元嘉四年(427年),律中(zhòng)无射(yì)指农历九月。在这样一个潇洒的时节,陶渊明要辞别“旅舍”(逆旅之馆:迎宾的客舍。指人活着就如同暂时居住在旅舍之中),回到老家去了(本宅,指老家,有人说指坟墓,我以为是指回归自然)。亲戚朋友们都很悲伤,今晚一同给我饯别。以蔬菜清酒来祭奠我。我想看看他们的容颜却看不见了,想听听他们的声音也听不到了(这两句我是按照《挽歌诗》第二首来解释的。也可以解释为朋友看着陶渊明的'容颜已经一片死气,再也听不见渊明的声音了)。这一部分是祭文的引子,后面开始是正文:
茫茫大块,悠悠高。是生万物,余得为人。
自余为人,逢运之贫。箪瓢屡,冬陈。
含欢谷汲,行歌负薪,柴门,事我宵晨。
苍茫的大地,悠远的高天,大自然化育万物,我偶然在成为万物中的“人”。自从我成为人开
始,就碰上了贫穷的命运。我们家的盆啊碗啊经常没有余粮,空空如也,到了冬天,没有棉衣,还只能穿夏天穿的葛布衣服(chi xì,指夏天穿的葛布衣)。我高高兴兴地到山谷里打水,背着柴禾边走边唱歌。在简陋的茅屋里(:昏暗的样子),打理着日常生活。
春秋代谢,有务中园。载耘载籽,乃育乃。
欣以素牍,和以七弦。冬曝其日,夏其泉。
勤余劳,心有常闲。乐天委分,以至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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