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抵押合同(标准版)
本合同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与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就个人住房贷款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 借款金额
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金额为[借款金额]人民币(以下简称“贷款”),用于购买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将在合同签署后通过电子转账方式支付给借款人。
2.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利率为[贷款利率]。
3. 还款方式
借款人应按照以下方式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 分期还款:借款人每月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向银行支付相应的还款金额。
-
提前还款:借款人可以选择提前还清贷款,在提前还款时,借款人需要支付提前还款违约金。
4. 违约责任
如借款人未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还款义务,银行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之一或多个:
邮政个人贷款- 催收:银行有权通过电话、信函、上门等方式催收借款人的欠款。
- 利率调整:银行有权根据借款人的违约情况,对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 追偿:银行有权向借款人追偿逾期款项,并可能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诉讼。
5. 保险要求
为保障借款安全,银行要求借款人购买房屋贷款保险,并在贷款期间保持有效。
6. 合同生效与解除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借款人偿还贷款全额后解除。
7. 争议解决
借款人和银行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抵押合同(标准版)》的主要内容,双方应遵守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