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贷款合同书
《邮政贷款合同书》
甲方借款人):
乙方(贷款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同意从乙方处借款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
1. 本借款合同的借款期限为____年,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2. 甲方应在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借款本息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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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借款利率
1. 本借款合同的借款利率为____%(年利率)。
2.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还款的,乙方有权按照逾期利率计收利息,逾期利率为借款利率的1.5倍。
第四条 借款用途
甲方保证所借资金用于____(注明用途),不得用于违法用途。
第五条 还款方式
1. 甲方应按月分期还款,具体还款金额和还款日期双方商定。
2.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还款的,乙方有权依法采取催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方式。
第六条 担保
1. 甲方同意以其全部资产为借款提供担保。
2. 如果甲方提供的担保不足以保证借款的安全,甲方应另行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甲乙双方同意,合同一旦签订,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或解除。
2. 因法律法规变化导致合同无效的,甲乙双方应立即解除合同,并互相承担因合同无效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借款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