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路途假及交通费报销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明确公司春节路途假休假原则,规范请假及交通费报销流程,根据国家及公司有关政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定义及适用范围
2.1定义:春节路途假是公司给予未婚外地员工的一项福利,符合条件员工可于(且仅限)每年春节假期享受此福利政策。员工在规定的路途假期内享受带薪休假,公司按管理规定对往返交通费给予全部或部分报销。
2.2员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申请春节路途假:
2.2.1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包括试用期、兼职员工);
2.2.2家不在丹东市内(东港、凤城、宽甸等外围县市不属丹东市内);
2.2.3 未婚员工。
2.3春节路途假申请原则:假前申请,假后审核,根据规定给予路途假,并对发生交通费给予报销。
3管理办法
3.1交通工具选择标准
员工可自行选择汽车,火车,飞机,轮船等单一或多种组合交通方式,规定标准如下:
3.1.1无需途中过夜(0时)或路途用时不足12小时的,规定可选择汽车、普通列车硬座、轮船四等舱;
3.1.2需在途中过夜(0时)或路途用时超过12小时的,规定可选择汽车、普通列车硬座、普通列车硬卧、轮船三等舱或四等舱;
3.1.3员工也可根据需要选择动车、高铁、飞机,报销标准详见3.3.3
3.2路途假核定标准
3.2.1公司根据员工回家实际需用时间给予路途假:当日出发当日到达的,给予1天路途假;次日到达的,给予2天路途假;第三日到达的,给予3天路途假;第四日到达的,给予4天路途假;辽宁省内最多给予1天路途假。
3.2.2春节路途假原则上为单程假,且仅限春节前使用,所有员工均应在节后第一个工作日返回工作岗位。但为给路途较远员工提供返程便利,符合3天路途假标准的员工,可最多申请1天返程假,符合4天路途假标准的员工,可最多申请2天返程假,返程假仅限春节后使用。
3.2.3员工申请及实际使用的假期超出以上标准部分按事假处理。员工实际假期超出申请假期时,需提前通知部门领导及考勤部门,否则按旷工处理。
3.3交通费报销标准
3.3.1汽车按票面价格全额报销;票面无具体价格的,由内勤结合报销人的申请,查询相关交通费用信息并提供报销金额参考建议,财务审核后予以报销;
3.3.2普通列车按3.1.13.1.2的规定标准及票面价格全额报销;
3.3.3动车、高铁、飞机按乘坐普通列车所需金额给予报销;
3.3.4轮船按3.1.13.1.2的规定标准及票面价格全额报销;
3.3.5 只报销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地域发生的交通费;
3.3.6员工申请报销及实际发生费用超出以上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
3.4特殊情况
3.4.1出差员工直接从出差现场回家的,以出差地作为始发地,按照实际用时给予路途假,参照3.3的报销标准对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报销;
3.4.2员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在春节前使用路途假的,需事先提出申请,获得领导批准后,方可延至节后使用。
4路途假申请及交通费报销流程
4.1路途假申请及核定流程
春节前,由员工个人对路途假申请的路途区间、预计往返日期、申请假期天数等信息进行统计,并填写至《员工春节路途假核定单》(附件1),同时将该核定单报至综合办公室,便于公司根据个人填写的信息暂予相应的路途假及返程假;春节后,员工个人根据票据信息对路途假进行核定,将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的核定结果提交至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对各部门核定结果进行考勤核定。端午免高速过路费吗
4.2交通费报销流程
4.2.1汇总票据
员工将路途假期内发生的交通费票据提交给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人员汇总后填写至《员工春节路途假交通费报销审批单》(附件2)。
4.2.2核定
综合办公室人员按照本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标准,对员工可享受的路途假长度、可报销的交通
费额度进行核定;对不符合标准的路途假及费用报销申请,与申请者进行沟通,并协助重新提出申请;对符合标准的申请予以签字确认,递交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财务部。
4.2.3财务审核
财务人员对《员工春节路途假交通费报销审批单》进行最终审核,提供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呈公司领导审批。
4.2.4领导审批
领导签字审批后,由财务将报销费用发放至申请人。
5附则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特殊处理的,需通过《签署单》(附件3)报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6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7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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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