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 究 报 告
一、案例概况及背景介绍
2006年9月6日下午,原涡阳县高炉酒厂(后变更为安徽高炉酒厂)厂长刘俊卿及妻子张兆侠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支、刘俊卿贪污案一审在宣城宣判。原安徽双轮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刘俊卿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工程发包、原材料采购、批付货款等方式,大肆收受工程承包商、材料供应商、产品经销商所送的钱物,其中贪污受贿10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000多万元;同时,刘俊卿长期包养,私生活极其糜烂…… 享誉白酒界的刘俊卿名声曾经如日中天。在过去的10多年里。他先后获得过“第五届全国优秀(杰出)青年企业家”、1996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轻工行业重教企业家、安徽省劳动模范等荣誉。并兼任了中共涡阳县委副书记、亳州市人大财经委主任等职。而现在,大家发现。这个经济能人,在10多年里,竟然不动声地勇创了建国以来安徽省的三个第一:受贿和财产来源不明数额最大;组织要求查办最细;社会影响最为恶劣。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贪污罪、非法持有支罪判处刘俊卿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
其个人财产人民币229.539159万元;以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支罪判处张兆侠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人民229.539159万元。两被告人受贿所得人民币1330.7万元、美元25.05万元、港币10万元及房产、贪污所得人民币2.0176万元、来源不明财产人民币1495.071168万元、美元41.554334万元、港币张敬轩 出柜61.6万元予以追缴。
刘俊卿(男)原系涡阳县高炉酒厂(后变更为安徽高炉酒厂)厂长、安徽双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安徽双轮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共涡阳县委副书记、亳州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张兆侠系刘俊卿之妻,原系涡阳县公安局高炉镇派出所副指导员。
刘俊卿(男)原系涡阳县高炉酒厂(后变更为安徽高炉酒厂)厂长、安徽双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安徽双轮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共涡阳县委副书记、亳州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张兆侠系刘俊卿之妻,原系涡阳县公安局高炉镇派出所副指导员。
从1993年6月30日,时任涡阳县印刷厂厂长的刘俊卿调到高炉酒厂出任厂长。在刘调来之前历经多年风雨的小酒厂曾推出过“高炉双轮池”、“海马回春酒”、“高炉陈酿”等名酒,但生意总是不死不活。刘俊卿来之后的当年,就把积压的600多吨白酒售完,实现利税2800万元,实现利润增长9倍多,跻身“全国五百强”行列。 接下来的几年刘俊卿更是春风得意。销售收入和利税年年翻番,1995年名列安徽全省企业第二;1996年实现销售收入9.3亿元,创利税将近3亿元。而固定资产也由1992年的3600万元猛增到1996年的将近3亿元,稳居中国白酒业前八强,堪称业界“黑马”。 1995年11月,以高炉酒厂为核心企业的双轮集团挂牌运行。随后,双轮集团连“吃”带投资新厂,资产再度膨胀。一个大型国有企业开始成型。至今,双轮
集团下属有六个子公司:安徽高炉酒厂、安徽双轮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双轮(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双轮包装)、安徽双轮(集团)彩印装潢有限责任公司、双轮矿泉饮料公司和中美合资黑博饮料公司。 从名不见经传的小酒厂“超常规、大幅度、跳跃式”发展,一时被称为“双轮奇迹”。 从2000年到2001年,由于外部宏观环境影响,加上白酒税收政策的调整,双轮集团80%的产品卖不出去。“这是双轮集团最难熬的日子。” 刘俊卿随即提出了把企业由利税大户转变成利润大户的“利税观”,紧接着又在白酒界提出了有名的“321”工程(三个调整、二个降低、一个提高)。双轮集团再度闯过难关。 “那时候在高炉酒厂上班,是一种骄傲,是一种身份的象征。”酒厂的老职工黯然神情中流露出几分兴奋。 随着高炉酒厂的迅猛发展,刘俊卿的各种名誉也接踵而来:“全国优秀青年企业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轻工行业重教企业家、安徽省劳动模范……等等。但就这样一位曾经叱咤风云的“国有企业当家人”,没有在市场竞争的“刀光剑影”中倒下,最终却跌进了自己苦心挖掘的陷阱。2004年4月3日,曾经风光无比的刘俊卿被正式“”了。
二、案例分析
刘俊卿在担任安徽高炉酒厂厂长、安徽双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安徽双轮酒
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共涡阳县委副书记期间,从1993年至2004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31.3万元、美元10万元、港币10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33.3万元、美元10万元、住房两套(购入价145.452781万元);伙同张兆侠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66.1万元、美元5.05万元,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
1、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有财物
1、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有财物
我国目前的会计法规制度应该说是比较健全的,但刘确无视会计法存在,利用职务之便,把罪恶的双手伸向与酒厂的一些合作单位。1993年7月刘俊卿调任安徽省涡阳县高炉酒厂(后变更为安徽高炉酒厂,下称“高炉酒厂”)厂长后,企业效益年年实现翻番,所上交给财政的钱从当年的200万元一跃而达到了1997年的1.2亿元,占全县财政收入的70%,成为涡阳这个一百多万人口的皖北大县无可争议的第一利税大户。随即,以高炉酒厂为依托,刘俊卿先后成立安徽双轮集团、安徽双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双轮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通称“双轮集团”),经营领域从白酒行业进一步扩大到药业、彩印、包装等相关行业,整个集团的年销售收入一度达到10余亿元,固定资产也达到3亿多元。作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刘俊卿,此时实实在在成为安徽经济界的“强人”。
然而,企业迈向鼎盛的时期也正是刘俊卿人生滑落的“拐点”。当看到那些为高炉酒厂提供包装材料、彩印产品、原酒等货物的供应商一个个发了大财,刘俊卿的心态变得失衡了。在他看来,是自己养活了这些人,这些人也正是靠自己才发了财,他们送的钱不要白不要。正如刘俊卿后来告诉办案人员的那样:“我是商场上的佼佼者,但自己却没有战胜自己。”从此,但凡供应商、产品经销商、广告商甚至下属企业送的钱,他一概不拒,发展到最后更是变为主动索要。日积月累,刘俊卿“攒”下4000多万元之巨的庞大家财,并且“创”下了安徽省职务犯罪总金额之最。由此可以看出腐败的产生并不完全是法律和制度的不健全,而是法制没有被贯彻执行,是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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