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上海6月16日电(张文姣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王烨捷)今天下午,上海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公开宣判了一起犯罪金额高达8.37亿余元的内幕交易案,以内幕交易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判处被告人李某、车某某均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据了解,这起内幕交易亏了1.39亿元。
广东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16年,该公司为转型发展,拟开展金融业务并寻相关并购标的。同年9月4日,经时任某财富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注销,以下简称财富集团)董事长、被告人吴某某介绍,A公司董事长宁某某与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董事长陈某相识。次日,吴某某至B公司向陈某等人介绍A公司的相关情况,之后又将《B公司2015年度工作报告摘要》等资料通过邮件转发给A公司对外投资负责人刘某某(已判刑),撮合双方开展股权合作。同年9月13日,经吴某某安排,B公司董事长陈某等多名高级管理人员至A公司考察并与A公司达成股权合作的意向。
吴某某作为双方股权合作的居间介绍人,参与当日考察并知悉上述意向。2017年1月3日,A公司发布资产收购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同年2月25日,A公司发布关于受让暨增资B公司涉及关联
交易的公告,并于同月27日复牌。本次A公司与B公司股权合作事项为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6年9月13日至2017年2月25日,吴某某系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2016年9月中旬,被告人吴某某在公司会议上将上述内幕信息告知财富集团财务总监被告人李某、交易部负责人被告人车某某等员工。在吴某某指令下,财富集团通过实际控制的9 个证券账户大量交易A公司股票,具体由李某负责财务部开立证券账户、调拨资金及融资付息等;由车某某负责交易部进行股票交易。2016年9月14日至12月30日,首善集团通过上述证券账户共计买入A公司股票9,747万余股,买入金额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8.37亿余元,截止2018年11月26日全部卖出,其中敏感期内卖出1,548万余股,卖出金额1.35亿余元,A公司复牌后卖出8,198万余股,卖出金额5.62亿余元,共计亏损1.39亿余元。
去年5月19日,被告人吴某某、李某、车某某分别在住处经侦查机关传唤到案。 上海三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作为财富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系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决策并指使被告人车某某等人交易该证券,被告人李某、车某某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负责涉案账户资金划拨、账户开立、融资付息以及证券交易,其行为均已构成内幕交易罪。
此案承办法官介绍,本案中,单位通过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共计买入A公司股票9747万余股,买入金额共计8.37亿余元,虽然造成亏损1.37亿余元,但符合内幕交易的相关规定,且远超定罪标准的数额,社会危害性较大,应当按照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本案中,虽然单位在刑事立案前已被注销,公诉机关对单位未予追诉,但仍应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演员表
宋思凝扮演者:高露
李俊龙扮演者:蒋毅
陈颂英扮演者:陈紫函
关铮扮演者:郭晓东
宋唯一扮演者:冷纪元
陆可盈扮演者:陈思澈
赵云申扮演者:刘恩佑
吴淑媛扮演者:方青卓
李国栋扮演者:海波
何凤英扮演者:刘晨霞
宋德全扮演者:姚建明
涂悦扮演者:刘庭羽
郝靓靓扮演者:李正彦琦
朵拉扮演者:钱锦
演员任程伟姜浩明扮演者:陆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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