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遗嘱,⼜称合⽴遗嘱,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共同订⽴的⼀份遗嘱。共同遗嘱有形式意义上的共同遗嘱和实质意义上的共同遗嘱之分。接下来就由店铺⾃傲不为您讲解什么是共同遗嘱,夫妻共同遗嘱有效吗。
1、什么是共同遗嘱?
所谓形式上的共同遗嘱⼜称单纯的共同遗嘱,是指即内容各⾃独⽴的数份遗嘱记载于同⼀份遗嘱中。这种单纯的共同遗嘱其在实质上为数份独⽴遗嘱,只不过形式在同⼀份遗书上,其产⽣各⾃的法律效果互不影响。⽽实质意义的共同遗嘱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将其内容共同或相关的意思表⽰形成⼀个整体的遗嘱意思表⽰,从⽽定格于同⼀遗书上。这时遗嘱⼈之间的遗嘱表⽰不是完全独⽴的,⽽是相互间牵连和制约的。严格意义上的共同遗嘱应限于实质意义上的共同遗,以严格意义上的共同遗嘱为准。
共同遗嘱在形式可以分两种:⼀种是相互遗嘱,两个遗嘱⼈相互以对⽅为⾃⼰遗产的继承⼈或受遗赠⼈;另⼀种是相关遗嘱即相互以对⽅的遗嘱内容为条件的遗嘱。
共同遗嘱在内容上通常有三种表现:⼀是,相互指定对⽅为⾃⼰的遗产继承⼈;⼆是,共同指定第三⼈为遗产的继承⼈;三是,相互指定对⽅为⾃⼰的遗产继承⼈并规定后死者将遗产留给某第三⼈。
2、夫妻共同遗嘱有效吗?
⾸先,夫妻共同遗嘱在法律上虽未明确规定,但其仍然是夫妻双⽅对于共同及(或)其个⼈财产的⾃由处分⾏为,应受法律保护。并且司法部颁布的《公证细则》中亦对共同遗嘱的公证办理作出了规定,该《细则》第15条第2款规定“遗嘱⼈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效的条件”。
其次,夫妻共同遗嘱的订⽴除应遵循《继承法》关于遗嘱订⽴的相关要件外,还应具备:
1、双⽅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效婚姻下的“夫妻”设⽴的共同遗嘱因不具备共同基础,所以不能设⽴共同遗嘱。
2、夫妻双⽅都具备⽴遗嘱的能⼒,任何⼀⽅是⽆⾏为能⼒⼈或限制⾏为能⼒⼈,所⽴共同遗嘱⽆效。
3、夫妻双⽅必须具有共同的意思表⽰,即夫妻⼆⼈设⽴该份遗嘱的⽬的是⼀致的。
4、夫妻双⽅不能在共同遗嘱中剥夺⽣存⼀⽅的遗嘱撤销权,否则就会限制⽣存⼀⽅⾃由处分其合法财产的权利。
第三,夫妻设⽴了共同遗嘱以后,仍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或⼀⽅撤销该共同遗嘱。
1、夫妻双⽅或⼀⽅⽴共同遗嘱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因为遗嘱并⾮夫妻的真实意思,所以应当允许⽴遗嘱⼈撤销,但应该通过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2、夫妻⼆⼈如果觉得有必要,可以在协商⼀致的基础上,共同撤销先前订⽴的遗嘱。但如果遗嘱是经过公证的,撤销该份遗嘱应当到公证机关办理撤销⼿续。
3、⼀⽅撤销。订⽴共同遗嘱后,夫妻任何⼀⽅反悔,均可对原先所⽴共同遗嘱进⾏撤销。但共同遗嘱中明确约定撤销条件,在条件不具备时,其撤销权应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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