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感情破裂要离婚的,双⽅要协商好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共同财产分割之前,要认定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财产,那么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进⾏认定?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千零六⼗⼆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资、奖⾦、劳务报酬;
(⼆)⽣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千零六⼗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哪些属于夫妻⼀⽅⾃⼰所有财产
继承财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但在下列情况下,即使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指定赠与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归夫妻⼀⽅所有的,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如,男⽅⽗亲去世之前,在遗嘱中明确⾃⼰死后房⼦归男⽅⼀⼈所有,排除其他⼈的权利。男⽅基于遗嘱继承取得的房产,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夫妻双⽅有约定
《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就财产进⾏约定。可以婚前约,也可以婚后约。内容可以设定婚后⼀⽅的收⼊归⼀⽅所有,不纳⼊共同财产的范围。必须采⽤书⾯形式。
(三)只能归⼀⽅的特定财产
有些财产,即使没有约定,也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因⾝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活补助费等费⽤。这些费⽤主要是保障受害⼀⽅的⽣活,因此,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分割。
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前就已取得,该财产不属于离婚分割之列。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资、奖⾦、劳务报酬;⽣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由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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