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举办演出活动承诺书》;
(2)演出举办单位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演出场所备案证明》复印件;
(3)演出举办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参演的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
(6)如有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
(7)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协议或场地证明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8)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
(9)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10)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
(11)举办募捐义演和公益性演出的,还应当出具演出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员、职员不得获取经济利益的承诺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演出举办单位 | ||||
演出名称 | ||||
演出内容 | ||||
演员或团体情况 | 中国内地 人 主要演员或团体: | |||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人 主要演员或团体: | ||||
台湾地区 人 主要演员或团体: | ||||
外国 人 主要演员或团体(注明国籍): | ||||
总计 人 | ||||
入境时间 | 离境时间 | |||
演出场所1 | ||||
地址1 | ||||
日期1 | ||||
场次1 | (场) | |||
演出场所2 | ||||
地址2 | ||||
日期2 | ||||
场次2 | (场) | |||
······如果演出场所多于2处请在此处添加····· | ||||
演出总场次 | (场) | |||
申报联系人 | 我单位依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我单位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并且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盖章) 年 月 日 | |||
固定电话 | ||||
传 真 | ||||
移动电话 | ||||
经纪人证书编号 | ||||
演出活动承诺书
兹有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 与演出团体(或个人)演员歌词 ,就将在 举办的 演出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共同承诺遵守演出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并承担相关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一、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承诺:
(一)《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履行办理演出申报手续、安排演出节目内容、确定演出票价并负责演出活动的收支结算、自觉接受演出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等具体义务。据此,本机构承诺,知晓并遵照上述法律规定,依法获得文化主管部门演出项目批准文件的本演出经纪机构是本次演出的法定演出经营主体,对演出活动承担举办责任。
(二)举办涉外或者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由本机构负责统一办理外国或者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的入出境手续,巡回演出的将负责演出团体全程联络和节目安排。
(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
4.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6.宣扬淫秽、情、、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
9.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
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本机构承诺知晓并遵守上述规定。本机构加强对演出人员、演出行为及演出现场的管理,做好各项安全工作,设置现场监督人员,做好监督记录。一经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不按审批内容进行演出的行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消除影响,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将要求演出方对违规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本机构承诺严格按照文化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内容组织演出,演出人员及文艺表演团体现场表演符合文化主管部门审定内容,符合演出地观众的欣赏习惯和公序良俗,演出服装、舞台设计、表演形式、大屏幕VCR内容等不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本机构承诺演出过程中,除因不可抗力不能演出的外,本机构及演出团体、个人不中止或者停止演出,演员不退出演出,演员不以假唱欺骗观众;演职人员保证没有携带、吸食及在演出前饮用含有酒精饮料等影响演出质量的行为。
二、演出团体、个人承诺:
本演出方承诺,符合演出地观众的欣赏习惯和公序良俗,知晓演出经纪机构的责任及本团体
、个人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严格遵守演出地法律规定,严格履行合约,按照文化主管部门依法许可批准的内容进行现场表演,不擅自变更。保证没有携带、吸食及在演出前饮用含有酒精饮料等影响演出质量的行为。对演出中出现的违反演出地法律及本承诺书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演出团体、个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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