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江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金公南(秋)行罚决字[2022]00897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金公南(秋)行罚决字[2022]00897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5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50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500110 
【处罚日期】2022.04.21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金华市】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秋滨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金华市 
【处罚对象】王志江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48:04 
处罚名称
王志江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金公南(秋)行罚决字[2022]00897号
被处罚对象
王志江
处罚结果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4月21日,王志江在金华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王志江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金华市拘留所执行。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21
处罚机关
【浙江省金华市】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秋滨派出所
金钟国文根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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