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蚌埠国际汽车城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常诚∙【制定机关】蚌埠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0.21
【字 号】
【施行日期】2011.10.21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蚌埠国际汽车城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快推进蚌埠国际汽车城项目建设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成立蚌埠国际汽车城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秦 武(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丁跃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刚民(市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 朱学明(市发改委副主任)
  陆松明(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京泉(市国土局副局长)
  余 忠(市住建委总工程师)
  马同金(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传强(市商务局副局长)
  马成喜(市环保局副局长)
  汪云东(市规划局总规划师)
  柴学恒(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 超(市国税局副局长)
  李苏闽(市地税局副局长)
  姜晓丹(市工商局副局长)
  丁国强(市质监局局长)
  张 旭(蚌山区政府副区长)
  毛学超(禹会区政府副区长)
  常 诚(蚌埠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王 强(蚌埠中环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先明(安徽皖投融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黄 穗(市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管委会,黄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昕、耿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同时,设立4个工作小组,项目规划工作小组由市规划局牵头,征地拆迁工作小组由禹会区政府牵头,4S店搬迁工作小组和项目建设工作小组由安徽皖投融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配合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