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粮食局关于开展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粮食局
【公布日期】2009.04.13
【字 号】豫粮文[2009]39号
【施行日期】2009.04.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河南省粮食局关于开展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
(豫粮文〔2009〕39号)
各省辖市粮食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省局研究决定成立由局领导带队的10个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督查组,分赴各地对粮食清仓查库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认真检查各地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组织机构、队伍、器具、资金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检查市级普查工作是否严格遵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是否严格遵守国务院和省政府制定的粮食清仓查库的程序和方法,严格做到依规检查、科学检查、彻底检查,确保检查结果客观、真实、准确。
  二、督查时间
  从4月10日起至5月上旬结束。具体出发时间由各督查组确定。
  三、督查要求
  (一)各督查组对粮食清仓查库普查工作进行全程督导,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基层,以现场察看、查阅资料、座谈听取汇报为主,检查督促各地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开展情况。
  (二)在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期间,各市、县粮食局要组成专项检查组,局领导要分片包干,加强巡视和督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清仓查库工作进展情况,对于清仓查库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对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各督查组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增添任何负担,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
  (四)各督查组回来以后,及时将督导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附件:河南省粮食局粮食清仓查库督查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附 件:
  河南省粮食局粮食清仓查库督查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
  组长:曹濮生  局长
  成员:张建业  局办公室主任
  负责巡回督导各地
  第二组
  组长:杨天义  副局长
  成员:安禄芳  局调控处处长
  崔长雷  局调控处副主任科员
  负责检查郑州、新乡市
  第三组
  组长:黄东民  巡视员
  成员:潘新超  局人事教育处处长
  XXX  局监督检查处主任科员
  负责检查焦作、济源市
  第四组
  组长:于前锋  驻局纪检组长
  成员:郭尚营  局办公室副主任
  方 凯  局监督检查处科员
  负责检查开封、周口市
  第五组
  组长:刘大贵  副局长
  成员:徐富勇  局监督检查处处长
  负责检查驻马店、信阳市
常诚  第六组
  组长:李国范  副局长
  成员:刘君祥  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玉田  局储运处副主任科员
  负责检查南阳、平顶山市
  第七组
  组长:乔心冰  副局长
  成员:朱保成  局行业发展处处长
  陈晓鹏  局行业发展处副主任科员
  负责检查鹤壁、安阳市
  第八组
  组长:葛巧红  副局长
  成员:屈光琳  局政策法规处调研员
  齐华民  局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负责检查濮阳、商丘市
  第九组
  组长:李志强  副巡视员
  成员:冯 伟  局财会处副处长
  常 诚  局财会处干部
  负责检查许昌、漯河市
  第十组
  组长:田万林  局长助理
  成员:于 恒  局调控处调研员
  侯中显  省储备粮管理中心科长
  负责检查洛阳、三门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