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裔美国人的构成特征及其影响
英裔美国人的构成特征及其影响
如何考察一个人呢?一些人认为仅需研究他成年之后的各种行为、品质就行了,无需再去关注他的童年。我认为这种认识极其错误。考察一个人应当始自他的婴儿时期,应当联系他幼儿时期受到的外部环境的影响,应当聆听一下他开启心智之初时的话语,应当去探究他的人生之初的奋斗经历是如何铸就其日后的坚强性格的。惟有如此,你才能真正理解支配他一生的观念、习惯和性情是如何形成的。应当说,人的生命中的一切从他的摇篮时期就已显现端倪。
一个民族成长的道理和一个人是一样的。每个民族都烙有他们形成之初时的印痕。正是当初有利的环境促成了他们的兴起,并一直影响到他们后来的一切。一个民族的民族性所包含的一切内容,如一个民族的观念、习惯、情感等,都可以从这个民族的社会成员的最初历史印迹中到解释。正是这些内在的东西决定着这个民族的未来发展及其归宿。但恰恰这一点,是我们现在的研究中最缺乏的。我们往往是在一个民族衰老的结果业已出现时,才回过头来研究它的过去;而在这时,时间早已把过往的一切冲淡,我们已经不可能再看到最初的历史。
五月花号船美国属于哪个洲
1620年,英国的“五月花”号西班牙式大帆船载着102名清教徒从英国的南安普顿港扬帆起航。77天后,该船抵达了现在的马萨诸塞州普利茅斯港,开始了移民美洲的先河。
缘于这样一种认识,我想首先认真地研究一下美国的历史,然后再去考察它的政治、社会情况。因为,美国社会的历史并不算长,人们可以清楚看到它的整个成长过程,可以详细发现它的各项构成要素。以至于我可以说:美国现存的任何一种见解、习惯、法律,任何一个事件,都可以从这个国家的起源中得到解释。你可以明显感觉到各州的历史对他们日后的发展的深刻影响。
因此,本章内容是读者开启全书的钥匙,是全书一切论述的萌芽。
一早期美国移民的共同点
现今美国境内的移民是在不同时期迁入的,他们在诸多方面都存有差异;他们各有目标,适用的法治原则也多有不同。
但是,这丝毫不影响他们具有显而易见的共同点。这就是:
第一,相同的语言。当时所有的移民均来自英国,他们都说英语,同属于一个民族。
第二,对权力观念和自由原则的熟知。一个多世纪以来,英国的教派冲突不断,各个教派都努力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它们的教徒也从这种宗教斗争中受到了政治训练,他们较当时其他的欧洲人对权力观念和自由原则更为熟知。因为移民初期的英国人已经接受了人民主权原则和地方自治思想。这就使得到新大陆追求新梦想的英国人带来了英国社会已经具有的良好的民情。
另外一个共同点,存在于包括英国人、法国人、西班牙人等在内的一切陆续迁居新大陆的欧洲人。这就是,在欧洲人新建的所有殖民地上,民主的萌芽不但得以保存,甚至还得以发展。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幸福或有权有势的人是不会去流亡的,只有深处贫穷和灾难境地的人才会选择移民,他们因为同样的处境而保持着平等,绝对不会产生彼此自视优越的想法。即使一些富人和大领主因为政治和宗教纷争被迫来到美洲,并在这里制定了使贵贱得以区分的法律,但很快人们就感到领主贵族制度是不可能在美洲这块土地上生存的。因为在这里,土地不但被分成许多小块,而且还由所有者本人耕种。这就使得贵族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荡然无存,土地不再是贵族的特权,区分贵贱的身份制度根本无法扎根。
正是早期美国移民的这些共同点,使得建立初期的所有英国殖民地像一个大家族式的共同生
存着。它们不但坚持和发展自由的原则,而且还创造了新式的、完整的、真正平民化和民主的自由。
二英裔美国人的南北差别
迁居美国的移民拥有显而易见的共同点,但也存在一些应当加以说明的主要差别——南北差别。由所有英裔美国人组成的大家族可以分为南北两大支,他们至今仍在各自分别发展,并没有彼此完全混合。
在南方,弗吉尼亚是第一个英国殖民地,移民这里的人多是带着淘金热的迷梦,他们大都德才俱缺、性暴喜斗,这给初建的殖民地带来了不少的混乱,使得殖民地的发展时缓时快。之后到来了工农业者,他们还较遵从道德,性情也算温和,但总体而言与英国的下等阶级相差无几,他们没有深刻的见解,也没有建立新的制度的设想。尤其需要重视的事件,就是蓄奴制被引进刚刚建立起来的殖民地。蓄奴制对整个南方地区的民情、法律和未来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它使社会养成了好逸恶劳的恶习,而这种恶习又产生了无知、高傲、浮夸和奢侈;它使人思想颓废、行动懒散。从一定意义上讲,蓄奴制的影响和英国人的性格共同决定了南方的民情和社会情况。
但在北方,情形却完全不同。下面我将对此进行详细的说明。
今天构成美国社会学说基础的几个主要思想均来自北方的几个英国殖民地,现在人们通称它们为新英格兰。这些思想在新英格兰产生后,逐渐向相临的其他州以及相距较远的各州传播,最终遍及了整个联邦。但到此并不算结束,它们的影响现在已超出美国,波及到整个美洲世界。新英格兰的文明就像高地上燃烧着的熊熊大火,不但温暖了周围地区,而且也用其耀眼光辉照亮了遥远的天际。
这些在英国时无拘无束的人们一落户到新英格兰海岸,就立即在新大陆上联合起来,使社会呈现出一片独具特的景象。在这里,没有大领主和属民的区分,也没有穷人和富人的差别。他们都受过良好的教育,甚至有很多人还因才识出众而闻名于欧洲。其他地方的殖民地是由只身而来的冒险家们建立的,但在新英格兰定居的移民,不仅携妻带女、举家迁入,而且还给这片荒凉土地带来了良好的秩序和道德。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具有与其他地区移民完全不同的目的——他们是为创业而来的。他们之所以愿意抛却已有的社会地位和温饱舒适的生活,选择离开故土来移民,并非出于迫不得已,或者是为了改善境遇和发财致富,而完全是出于对真正求知的渴望和执著,这种激情和精神使得他们可以克服流亡生活的种种艰辛与苦难,为着理想的胜利实现而奋斗。
汇聚到新英格兰的这些移民,属于英国一个有着严格教义的清教派,他们自认是虔诚的清教徒。清教最大的特点是,它的教义不仅是宗教学说,而且同时也是一种掺有绝对的民主、共和思想的政治理论。这使得清教徒们不得不因此面对一些极其危险的敌人,他们深受英国政府的迫害,常感自己的日常生活与严格的教义不相符合。为了实现完全按照清教教义规定的方式生活的愿望,为了能够自由地崇拜上帝,他们毅然决定去探寻、开创一片新天地。因此,这些信奉清教的移民们来到新大陆的第一件事就是建立自己的社会。他们通过公约约定了一个政治社会的形成,并根据这项公约来颁布法律、法令和政令,任免行政官员。这样一来,他们不仅实现了自我管理或者说是自治,而且还为其全力实现移民的最高目标提供了条件和保障。
自此以后,移民行动便一直没有停止过。美洲海岸上每年都会有一批新的教徒登陆。新英格兰的人口不但迅速增加,而且移民社会内部日益同质化,这与当时英国国内仍是阶级等级制度盛行的社会迥然不同。历史上曾经不敢梦想的民主终于从古老的封建社会中强有力地破茧而出。新英格兰成了革新者无拘无束地放手行动的试验场,成了人们自由实现梦想的广阔舞台。
三新英格兰对自由原则的实践
英国保持繁荣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因为它的殖民地。这些殖民地比其他国家的殖民地拥有更多的内政自由和更大的政治独立,其中尤以新英格兰地区实施自由原则最为完整。
新来的移民虽然没有否认英国宗主国的权威地位,但他们并没有把宗主国作为自己权力的来源,而是自己作主建立了政权。30多年之后的查理二世当政时期,这些殖民地的合法地位得到了皇家特许。一旦定居下来,这些移民便开始在殖民地独立自主地行使主权:他们可以自行任免行政官员、缔结和约、宣战,可以独立地立法、制定安全条例。除了臣服于上帝外,几乎没有任何力量可以让他们屈服。
这一时期的立法不仅独特,而且极富教益。它已经蕴含着美国解决今天的主要社会问题的答案了。比如说在刑法的制定过程中,立法者关注的重点在于通过法律维持社会的道德规范和良好习俗。因此,他们非常重视对道德的尊崇,把几乎所有的恶行都列入了惩治的范围。这就使它们的刑法渗透了人们心中始终怀着的宗教激情,同时也显现出狭隘的宗派倾向。再比如说他们制定的政治方面的法律,虽然这些法律在200年前就已制定,但他们好像远比我们现在所宣扬的自由精神还要先进。
现代宪法赖以确立的一些普遍原则,如个人自由,人民参与公共事务,以投票决定赋税,规
定行政官员履行的责任,采用陪审制度等,新英格兰当时制定的法律已全部吸纳,并在事实上予以承认和确立。对于这些基本的原则,不但17世纪的大部分欧洲人尚不能理解,而且当时的英国也没有施行,甚至直到今天也还没有哪一个欧洲国家敢去尝试。但在那时,他们就已被新英格兰人确立、运用并发展。
再比如,康涅狄格地区的选民团从一开始就是由全体公民组成,当时这些居民的财产状况、知识水平几乎相差无几,他们都立刻理解了这种做法的意义。康涅狄格的所有行政官员,包括州的总督,都要由他们选举产生。在当时包括康涅狄格在内的所有新英格兰的法律中所体现并得以发展的这种地方自主思想,直到今天仍是美国自由的原则和精髓。
欧洲大多数国家的政治生活一般都始于社会的上层,之后才渐渐地向社会的其他部分推进。而且在推进过程中,政治生活也失去了原来的完整面貌。美国的情形却完全相反,在这里,先是乡镇的成立,尔后是县的成立,再后是州的成立,最后才是联邦的成立。政治活动是沿着由下到上的路径展开的。
虽然各殖民地仍然承认宗主国的最高权力地位,各州也仍然把君主政体写在自己的法律上,但是乡镇已经完全确立了共和政体。乡镇内部的政治生活已经走上民主和共和的道路。它们
不但任命自己的所有行政官员,制定税则,而且还自主征收、分配税款。在新英格兰,乡镇没有采用代议制的民主形式,而是实行了直接民主,它们以在公共场所召开公民大会的方式来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所有事务。
经过对美国共和政体下的这段早期的法律的研究,我们不得不对当时立法者所具有的先进思想和管理才能深表赞叹。
在社会应对其成员负责的思想指引下,他们不但为社会规定了义务,还在法律中制定出很多细则以备满足社会可能出现的大量需要。而这些思想较当时欧洲立法者类似的思想要更为崇高和完整。
总的说来,我认为美国文明的最突出特点体现在其有关国民教育的法令中。国民教育法令规定,由乡镇居民出资兴办学校,不出资者要给予巨额。在人口更多的县区设立高一级的学校,方式同于乡镇。城市的行政当局负有督促家长送子女入学的责任,对不遵守法令者要进行;如果处罚还不能奏效,社会便会剥夺并代行天赋其父的权力,强制性地收容并教育儿童。这些规定充分表明:宗教启发了美国的民智,对神的戒命的遵守则把人导向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