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黄志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12.05
【字 号】
【施行日期】2008.12.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黄志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省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
  黄志军同志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职务;
  杨世芳同志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免去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王亮方同志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殷林波同志任省经济委员会总工程师,免去其省经济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万铁辉同志任省经济委员会副巡视员;
  免去曾柯立同志的省经济委员会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赵建生同志的省经济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赵清云同志任省林业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董清云同志任省交通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龚建明同志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职务;
  厉坤同志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徐兴龙同志的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职务;
  王向明同志任省建设厅副巡视员;
  刘事青同志任省农业厅副厅长;
  免去肖斌同志的省信息产业厅总工程师职务;
  童康宁同志任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平同志任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排名樊建军之后);
  免去向曙光同志的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光荣同志任省旅游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强国跃同志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玉成同志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
  黄赞佳同志任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大剑同志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雷绍业同志的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周笑春同志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彭良军同志任省环境保护局巡视员;
  汤兹同志任省物价局副局长,免去其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罗懿同志任省物价局总经济师,免去其省物价局副巡视员职务;
  刘年来同志任省物价局副巡视员;
  免去张正同志的省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孙科胜同志任省参事室(省文史研究馆)巡视员,免去其省参事室(省文史研究馆)副主任(副馆长)职务;
  冯伟林同志任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局长(总经理);
  何其雄同志任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世月、曾国兴同志任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王昌义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杰湘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副巡视员;
  周继香同志任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巡视员;
  刘向明同志任省核工业地质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厚祥同志任省核工业地质局副巡视员;
  韩援朝同志任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巡视员,免去其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夏卫平同志任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局长,免去其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巡视员职务;
  陈莹华同志任湘南学院副院长;
  王晓萍、李军同志任湘南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雷裕宏同志任湘南学院正院级督导员;
  邓泽良同志任湘南学院副院级督导员,免去其湘南学院副院长职务;
  曹利君同志任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正校级督导员;
  免去周德义同志的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职务;
  王湘同志任湖南农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宏德同志的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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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去刘子秀同志的永州职业技术学院职务。
  周海斌同志任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试用期一年);
  周建雄同志任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免去马甄拨同志的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上述执行董事(法人代表)、总经理职务的任免按有关法律程序办理。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