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杏芳个人资料
泉州市“十佳”妇代会主任候选人
肖贤梅同志先进事迹
肖贤梅于2002年参加村工作,任妇代会主任,2009年4月入党,2009年8月任村委委员。几年来,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直接领导和镇妇联的关心帮助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理论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密切配合村两委开展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面对一个偏僻、信息闭塞、交通不便、缺水缺电、经济欠发达、贫穷落后的孤岛行政村。村两委对此情景,理清发展思路,努力探索勇于创新,因地制宜,精心组织和发动众策力,充分发挥海上优势,大力发展海上养殖业,寻出经济发展新路。她密切配合村两委开展各项工作,精心组织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引导广大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强精神。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全村妇女直接参与网箱养鱼、鲍鱼、吊蛎、海带、江蓠菜养殖及近海捕捞。全村妇女组成了一支海上养殖业的主力军。
在开展“美德在农家”、“双学双比”、“巾帼示范村”、“五好文明家庭”等一系列创建活动。落实“以德治国”方略,推进家庭美德教育建设,全面带动广大妇女为全村的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于2004年8月被泉州市妇联、市文明办评为泉州市“美德在农家示范点”,评为泉州市农村妇女文化活动示范点,2007年元月被福建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评为“双学双比”养殖示范基地,巾帼科技致富示范基地。主要工作做法如下:
一、加强妇代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整体水平
她深刻地认识到村妇代会是妇联在农村的基层组织,直接面对农村妇女,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农村妇女的桥梁和纽带。她热爱妇女工作,高度重视妇代会的组织建设,加强班子队伍的团结协作,认真组织妇女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新时期妇女工作的方针和任务。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和科技理论学习,培养妇女党员,并制定学习计划,全面提高妇女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整体水平。
二、加强法制观念,推进我村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广大妇女的法制观念,维护妇女的合法利益。利用有线广播、墙报、协助妇联举行法律知识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帮助广大妇女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是“三八”妇女节期间,举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计生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撬牡蛎、串牡蛎壳等有奖竞赛。三是配合计生和卫生部门在每年都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宣传及对育龄妇女进行妇科病普查,使一些妇科病患者得到及时诊治。认真配合村两委做好育妇的管理工作,做到对象明,落实情况清,抓好双查及时率和到位率,杜绝多生育和婚外生育的事故发生。开展了“安居工程”、“幸福工程”等活动,帮助解决了家庭困难户、二女户的实际困难,为二女扎户肖月真得到“安居工程”一万元的资助,二女困难户陈碧红、肖聪华各得到了“幸福工程”0.45万元的资助,四是大力实施“家庭文明工程”。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和
创建巾帼示范村活动,立足于加强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深入开展“法律知识、科技知识进万家”活动。通过活动全面提高了家庭成员的综合素质,以家庭文明进步促进社会文明进
步。
三、提高服务意识,为我村发展经济建功立业
为推动全村经济的发展,积极配合村两委开展的各项中心工作,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化“双学双比”、“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鼓励广大妇女学养殖技术、学文化、比技术、比贡献,涌现出较多的养殖专业户,给广大妇女树立了科技致富奔小康的榜样,二是倡导科技兴农,举办科技兴农培训班,帮助妇女众提高养殖技术,增加经济收入。三是增强服务意识,为经济发展做贡献。因地处孤岛,四面绕海,海深水清是养殖业的最佳海域,几年来,组织和发动广大妇女参与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全村妇女成为一支养殖业的主力军,使养殖成规模化、基地化,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2009年人均收入11200元,比2008年增收700元,人均收入位居全区第一。
四、加大宣传力度,推进依法治村进程
加大宣传力度,把普法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进一
步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报警意识,特别是在打击“”赌博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积极向众宣传“”的危害性,让众得到启发和教育,使广大众自觉远离“”,促进社会稳定,认真开展科学、健康的知识讲座,提高众的生活方式,对广大众进行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广大众的卫生环境意识。为社会稳定,村民安居乐业打下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她坚持常抓不懈地搞好农村妇女工作,保持艰苦奋斗的本,凡事与广大妇女多宣传多沟通,带领和引导众脱贫致富,一心为众多办实事,赢得广大干部众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