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甘肃行动的实施意见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20.01.08
施行日期
2020.01.08
文号
甘政发〔2020〕3号
主题类别
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四个一健康管理是什么意思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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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甘肃行动的实施意见
  甘政发〔2020〕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建立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和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健康生活基本普及,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严重精神障碍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建成相对完善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和制度体系,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基本健康服务均衡发展,健康环境明显优化,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提高,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借助全媒体平台和“互联网+”优势,积极开办健康栏目,打造健康科普品牌,大力普及健康知识。深入开展患者体验、健康讲座等活动,发挥医务人员在健康促进方面的专业特长和指导示范作用。面向家庭和个人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引导众树立科学正确的健康观念,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牵头部门:省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广电局、省科协、省广电总台)
  (二)实施合理膳食行动。针对一般人、特定人和家庭,加强营养和膳食指导,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人营养干预。支持建设“健康食堂”“健康餐厅”。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全民营养周、“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宣教活动,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引导企业在食盐、食用油生产销售中配套用量控制措施,加强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监督管理,帮助消费者快速选择健康食品。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牵头部门:省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省委宣传部、省
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工信厅)
  (三)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发挥体育运动在促进健康方面的独特优势,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为不同人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打造众性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加强健身长廊、健身广场、健身路径、健身步道、骑行道、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甘肃丝绸之路体育健身长廊新“四个一”建设和冰雪运动特别是滑雪场等冬季体育场馆建设。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学校、企事业单位运动场馆向社会开放使用。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将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高校的考核评价。加强科学指导,促进妇女、老年人和职业体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实行工间健身制度,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牵头部门:省体育局;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卫生健康委)
  (四)实施控烟行动。广泛开展控烟履约宣传活动,提高全民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引导个
人和家庭抵制吸烟和二手烟暴露危害,加快形成公共场所全面控烟的良好风气。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强化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依法控烟力度。积极推进创建无烟场所,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单位,倡导党政机关举办的各类大型会议开展控烟活动,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加强控烟宣传教育,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牵头部门:省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广电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烟草专卖局、省教育厅、省广电总台)
  (五)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及规范化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康复,规范发展社会心理专业服务机构,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大心理健康科普力度,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广泛宣传“精神疾病可治,心理问题及早求助,关爱不歧视,身心同健康”,创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工作学习环境。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干预等方式,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宣传引导和积极干预,对重点人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加大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力度,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对重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
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牵头部门:省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广电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广电总台)
  (六)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坚持绿发展理念,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境监测检测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公众、家庭、单位(企业)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知晓率。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与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空气、土壤、房屋装修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开展环境污染与疾病关系、健康风险预警以及防护干预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大力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加强交通隐患治理,提高交通安全保障能力,降低道路交通伤害。加大社会消费品质量监测检测和执法力度,预防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建立完善健康城乡监测与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健康城市、健康乡村和健康社区创建活动,巩固提升卫生健康创建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牵头部门:省生态环境厅;配合部门: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科技厅)
  (七)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院产、儿科建设,健全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急救网络。实施母婴安全计划和健康儿童计划,提供生命全周期医疗保健服务。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完善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建立民政、卫生、医保一体化的婚前医学检查机制,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内涵建设,提供科学、规范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完善和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促进生殖健康,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5‰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10万及以下和12/10万及以下。(牵头部门:省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妇联、省残联)
  (八)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培养以体育课教师为主的健康教育师资,将健康教育和应急救护纳入体育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内容。搭建全省学生健康教育网络信息化平台,通过网络远程教育系统,开展内容全面丰富的健康教育。中小学校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生长发育特点开展健康知识、健康行为、应急救护知识教育,按规定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以
多种方式对学生健康知识进行考试考查,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推动创建“健康校园”“中医启蒙学校”。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牵头部门:省教育厅;配合部门:省卫生健康委)
  (九)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及时制订完善职业病防治法规和标准。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针对不同职业人,倡导健康工作方式,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采用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向企业一线劳动者普及粉尘、毒物、放射等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对加入工伤保险的尘肺病患者,加大保障力度;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按规定通过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其医疗保障合法权益。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检测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全员职业健康培训、缴纳工伤保险等纳入职业健康监管日常执法重点内容,强化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拒不整改的,依法严厉处罚、公开曝光,将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建设,发挥健康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牵头部门:省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省工信厅、
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
  (十)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坚持健康老龄化理念,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大力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进医养结合,指导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开通双向转诊绿通道。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开展综合评估并提供健康指导和。加强老年病、慢性病综合防控,提倡老年人定期参加健康检查,完善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的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牵头部门:省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住建厅)
  (十一)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加强科普教育和健康管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构积极向居民提供心脑血管疾病风险评估、健康教育以及综合干预等服务,对高危人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首诊测血压制度,推动“三高”疾病(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防共治、规范管理。建立“医防融合”脑卒中预防与救治体系,加强
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完善医疗机构“绿通道”,提高省、市、县三级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救治能力。开展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高血压等疾病的日常管理。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和急救机构开展进社区、进学校应急救护培训,在公共场所逐步配备急救设施设备,引导居民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到2022年和2030年,全省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牵头部门:省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十二)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倡导积极预防癌症,加强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肺癌、肝癌、宫颈癌、乳腺癌等重点癌症的早筛查、早诊断、早,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开展工作场所致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评价和个体防护管理工作。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开展癌症筛查、诊断、手术、化疗、放疗、介入等诊疗技术人员培训。推进诊疗新技术应用及管理。提高省级医疗机构对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市县级医疗机构癌症诊疗能力。重视对癌症晚期患者的管理,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做好患者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营养和心理支持,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加强农村贫困人口癌症筛查,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推进全省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工作,定期发布全省肿瘤登记报
告,搭建癌症大数据平台,开展致癌高危影响因素流行病学调查研究。促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慈善救助等互补衔接,切实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牵头部门:省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医保局、省妇联、省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