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云昊案(杭拱公(朝)行罚决字[2022]00030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杭拱公(朝)行罚决字[2022]00030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2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20130
【处罚日期】2022.01.06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种类】super junior骂韩庚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拱墅区
【处罚对象】郭云昊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11:58
处罚名称 | 郭云昊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杭拱公(朝)行罚决字[2022]00030号 |
被处罚对象 | 郭云昊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月6日下午,民警在杭州市拱墅区领骏世界南楼某房间抓获人员郭云昊。后经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对郭云昊的头发进行定性分析,鉴定意见为该人发根端3厘米内头发样本检出甲基,表明该人近期吸食过。经审查,该郭云昊自述其于2021年8月下旬一天,在成都市高新区誉峰遇见某座公寓某房间以烫吸的方式吸食了若干。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郭云昊行政拘留十四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杭州市拘留所执行。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1-06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朝晖路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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