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40.40
DB 11/ 3005—2017
含量限值标准
Limit standards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of architectural coatings
and adhesives
2017-04-12发布2017-09-01实施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限值要求 (2)
5 检验方法 (3)
6 检验规则 (4)
7 包装标志 (4)
附录A(资料性附录)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补充包装标志内容示例 (5)
前言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组织制定本地方标准,在京津冀区域内适用,现予发布。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北京组)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大学。
(天津组)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河北组)河北海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安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环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河北润峰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衡水新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油漆厂、河北省粘接与涂料协会、北京惠盟创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北京组)聂磊、高美平、袁勋、高喜超、檀春丽、闫磊、张澜夕、杜晓丽、申前进、邢可欣(天津组)邓小文、关玉春、吴宇峰、聂磊、崔连喜、张肇元、王效国、杨虹、王琳、刘琨(河北组)李占广、马贵宝、于海、程娜、聂磊、耿耀宗、耿树行、于欣沛、胡中源、田海宁、凌芹、吴唐健、马瑞兰、贾小芳、刘芳萍、柳坤然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引言
为贯彻《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降低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使用过程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进出京最新规定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京津冀区域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各类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86-2006 漆、清漆和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
GB/T 6750-2007 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比重瓶法(ISO 2811-1:1997, Panits and
varnishes-Determination of density-Part 1:Pyknometer method,IDT)
GB/T 9754-2007 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漆漆膜的20°、60°和85°镜面光泽的测定(ISO 2813:1994,IDT)
GB 24408-2009 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2-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22374-2008 地坪涂装材料
GB/T 23986-2009 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谱法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30981-2014 建筑钢结构防腐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3-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JC 1066-2008 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在101.3kPa标准大气压下,任何初沸点低于或等于250℃的有机化合物。
3.2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含量)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content
按规定的测试方法测试产品所得到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
注1:外墙涂料、内墙涂料、挥发固化型防水涂料、水性地坪涂料、水性建筑防腐涂料、水基型胶粘剂为产品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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