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起,根据最新规定,研究生入学需缴纳学费,而为了减轻学生费用负担,名牌高校与普通高校均对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政策,二者相互冲抵,学生所交各项费用实际上已经以另一种形式返回。一般而言,名气越好的高校,学生在资金费用方面的负担越小,获取奖助学金的机会越多、金额越高。由于很多考生对于高校的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发放政策十分关注:
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收费制度情况下更好地支持我校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我市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的通知》(京财教育〔2013〕2198号)、《北京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京财教育〔2013〕219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我校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进出京最新规定 第三章 研究生奖助学金构成
第五条 在我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优秀项目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等。奖学金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学校自筹、社会捐助等渠道。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由国家出资,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二年级(含)以上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评审办法见《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附件1)。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由国家和学校共同出资,用于激励博士、硕士研究生勤奋学习,更好地支持其顺利完成学业。评审办法见《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附件2)。
3.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优秀项目奖学金
由学校出资,用于奖励在北京高校“城乡建设与管理”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项目中取得优异成果者。评审办法见(《北京建筑大学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优秀项目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3)。
4.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由学校出资,用于奖励对研究生学团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办法见《北京建筑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4)。
5.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
由学校出资,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应届毕业研究生。评审办法见《北京建筑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附件5)。
第六条 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助学金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学校自筹、社会捐助等渠道。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由国家出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
2.“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
校内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见《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附件6)。
第七条 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离校或休学手续,暂停发放国家助学金。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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