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宇荃赌博案(海公(洲)行罚决字[2022]01091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海公(洲)行罚决字[2022]01091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00000
【处罚日期】2022.03.07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嘉兴市
【处罚对象】孙宇荃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44:38
处罚名称 | 孙宇荃赌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公(洲)行罚决字[2022]01091号 |
被处罚对象 | 孙宇荃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3月7日下午,孙宇荃进行赌博活动,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孙宇荃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3-07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浙江省海宁市公安局海洲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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