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种翠芬等人犯容留、介绍****、嫖宿幼女罪一案刑事裁定书
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19白中刑一终字第9号
原公诉机关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种翠芬,曾用名钟翠芳,女,1967年3月6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个体经营户,因本案于2019年4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2日被依法逮捕。
辩护人何俊畅,白银市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人李自义,男,1957年10月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
王祖贤私生女 因本案于2019年4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2日被依法逮捕。
原审被告人罗军军,男,1991年5月2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学生。
因本案于2019年4月被白银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法定代理人罗立新,男,43岁,白银市白银区个体户。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审理原审被告人种翠芬等人犯容留、介绍****、嫖宿幼女罪一案,于2019年11月11日作出2019白刑初字第204号刑事判决。
原审被告人种翠芬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2019年3月下旬,为非法牟利,被告人罗军军伙同王成介绍幼女任某某到白银区银光大厦小区门口被告人种翠芬经营的丽红理发店多次****。
后又经预谋,由刘倩带任某某到白银区中心街杨生琴经营的午夜靓点多次****。
2019年3月26日晚,经被告人种翠芬介绍,被告人李自义在丽红理发店将幼女任某某带到白银龙鑫汽车驾驶学校办公室内嫖宿,被告人种翠芬从中抽头渔利20元。
2019年3月27日晚,经预谋,被告人种翠芬将任某某送至白银区五一街市场南口李德昌的租住处,由李德昌进行嫖宿,被告人种翠芬从中抽头渔利30元。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被害人任某某的陈述证明自2019年3月14日离家出走后一直和其朋友王成、罗军军在一起;到3月下旬,王成、罗军军二人以没钱再给其花销,如果任不回家就要自己赚钱为借口,引诱、介绍其到银光什字丽红理发店从事****活动,二人从中非法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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