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委托贷款行为,保护企业资产安全,加强风险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对委托贷款的监管和控制能力。
二、制度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所有委托贷款相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的申请、审批、管理、监督和追偿等方面。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的制定程序如下:
1、成立制定小组,确定制定制度的目标和方向;
2、调查和了解公司委托贷款的现状和情况,收集和研究有关的法规、规章和管理经验;
3、研究制定草案,遵循科学、合理、实用的原则,充分考虑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建议和意见;
4、组织评审,征求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修订完善制度草案;
5、经领导签字批准后正式颁布并全面实施。
四、制度内容
1、委托贷款的申请与审批
(1)对于可由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贷款,应优先选择这些机构提供的贷款,并提供贷款利率、额度、期限和担保要求及借款人信用情况等信息,进行全面比较和分析;
(2)公司业务部门向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委托贷款申请,资金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经财务总监批准后,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出申请。
2、委托贷款管理
(1)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委托贷款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委托贷款的管理和监督;
(2)公司应定期检查和评估外部金融机构的信誉、资信和信用等级,及时调整与之合作的合作方式和合作模式;
(3)公司应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和《担保协议》,明确借款人责任和公司权利,加强对借款人的监督和管理。
3、委托贷款期限和利率管理
(1)公司应以自身的资金来源和流动性为前提,合理规划委托贷款的期限和利率;
(2)公司应加强委托贷款的利率监控和调整,定期对委托贷款利率进行评估,并根据市场变动进行调整;
(3)公司应根据借款人信用及当时的市场环境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委托贷款的期限和利率。
4、监督和追偿
(1)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委托贷款管理监督机制;
(2)如发现委托贷款存在潜在风险或违规行为,应立即采取措施,包括调整信贷利率、限制贷款额度、暂停借款业务等;
(3)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债权追索制度,并派专人负责追偿工作,提高追偿的成功率。
五、责任主体
1、公司领导
负责制定和修订委托贷款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得到全面实施;
2、资金管理部门
负责委托贷款的管理和监督,制定委托贷款的审批程序并负责委托贷款的流程管理;
3、业务部门
负责向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委托贷款申请,提供真实、全面的贷款信息、资信情况和授信需求
等详细信息;
4、借款人
应遵守《借款合同》和《担保协议》的约定,按期归还委托贷款本息。
六、执行程序
1、委托贷款的申请和审批:
(1)业务部门向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借款申请;
(2)资金管理部门审核并拟定委托贷款审批方案;
(3)资金管理部门提交财务总监审批;
(4)财务总监完成审批程序并下达合同签订指令。
2、委托贷款的管理:
(1)资金管理部门定期进行委托贷款管理工作;
(2)委托贷款应在进行担保措施后进行;
(3)公司保持对借款人的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委托贷款的期限和利率管理:
委托贷款合同
(1)公司应经常性地对委托贷款的利率进行确定;
(2)根据市场情况,公司可适当调整委托贷款的利率;
(3)委托贷款的期限应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相当并做出评估。
4、监督和追偿:
(1)委托贷款的监督应该在资金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之间建立沟通机制;
(2)资金管理部门要督促保证委托贷款的监管和追偿工作的正常展开;
(3)发现委托贷款存在潜在风险或违规行为,应立即采取措施,包括调整信贷利率、限制贷款额度、暂停借款业务等。
七、责任追究
1、对于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2、对于发现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将根据不同情况,给予提醒、批评,嘉奖和奖励,要求赔偿借款损失;
3、严重违规的个人将被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
1、公司领导有权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解释;
2、本制度经批准后实施,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3、有关问题和情况的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适时补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