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贵银主)总裁先生:
委托贷款合同根据你的要求,贵方以人民币“三方委托贷款”方式进行,并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规和银行法执行。(委托贷款合同按四大行版本或九大商业银行央行版本)。
确认贵方放款条件:
(一)1、贷款金额:人民币十亿以上;2、年息:6%;3、付息年限:15年不还本,每满一年付息一次;4、一次性综合费用:30%;5、款源所在地:上海;6、正签合同地点:上海。
1、项目资料:项目立项的有效批复(省级有效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失效要加盖有效省级公章。
2、政府对项目公司的授权(具有建设、经营、管理权)并有经营期限。
3、可行性研究报告(浓缩部分)。
4、与该项目有关资料(专业部门的批复、土地、水电、气、消防、卫生等)。
5、与该项目法律背景资料:营业执照(必须年审完毕)、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证、开户许可
证、法人身份证、申贷书(原件)、三方委贷贷款合同。
(三)其他条件:
1、以上企业提供的文件资料,能彩印扫描的全部为彩印扫描原件,不能彩印的个别文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
(四)操作程序:
1、企业接此件后,速将各文件资料彩印扫描件办妥,立即特快专递或派人员送到上海。
2、银主接件审批后,同意给款的,立即发正式商务函。
3、企业法人接商务通知后,在指定时间来沪正签合同(带齐所有资料正本)。
4、正签合同后,银主立即办理5000万元人民币汇票,随法人到当地放款(余额部分电子汇兑),首付3%(进帐后)。
5、正签合同后,企业法人要准备2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其用途为:到当地前要向银主及中介人出示,到当地后进当地市四大银行或九大商业银行分行进行核保时,如银行不同意代收代付,银主即拿10万元回上海。
(五)旅差费:企业法人承担放款相关人员来回机票及差旅费。
备注:如接款企业对该款条件及操作方案认为有异议,同意双方拿出履约信誉保证金50万--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存放在项目公司指定的上海律师楼保管,经律师见证后,方可操办。
特此确认
确认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二零零五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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