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被告人罗克斌、陈卫飞、冯艳、冯英、张细荣、赵峰、周海涛、刘志远、唐竟、刘强犯非法经营罪一案
  原审被告人罗克斌、陈卫飞、冯艳、冯英、张细荣、赵峰、周海涛、刘志远、唐竟、刘强犯非法经营罪一案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19株中法刑二终字第33号
  原公诉机关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
陈建斌个人资料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冯艳,女,19年月日出生于湖南省市,汉族,高中文化,无业,住市区村号。
  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9年3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林战田,株洲市法学会法律服务部执业人员。
  原审被告人罗克斌,男,19年月日出生于湖南省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湖南省市区栋号;因盗窃,于1984年3月8日被劳动教养3年。
  因犯盗窃罪,于1991年1月21日被原株洲市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因盗窃,于1997年3月5日被劳动教养1年6个月;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9年3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陈卫飞,男,19年月日出生于湖南省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湖南省市区栋号;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9年3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冯英,女,19年月日出生于湖南省市,汉族,初中文化,株洲机务段工人,住湖南省市区栋号。
  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9年5月21日被取保候审,同年12月10日被逮捕;同年12月23日被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张细荣,女,19年月日出生于湖南省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湖南省县镇村组号;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9年3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赵峰,女,19年月日出生于湖南省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湖南省市区栋号;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9年3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日被取保候审,同年12月10日被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逮捕;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