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被告人罗克斌、陈卫飞、冯艳、冯英、张细荣、赵峰、周海涛、刘志远、唐竟、刘强犯非法经营罪一案
原审被告人罗克斌、陈卫飞、冯艳、冯英、张细荣、赵峰、周海涛、刘志远、唐竟、刘强犯非法经营罪一案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19株中法刑二终字第33号
原公诉机关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
陈建斌个人资料 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9年3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林战田,株洲市法学会法律服务部执业人员。
原审被告人罗克斌,男,19年月日出生于湖南省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湖南省市区栋号;因盗窃,于1984年3月8日被劳动教养3年。
因犯盗窃罪,于1991年1月21日被原株洲市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因盗窃,于1997年3月5日被劳动教养1年6个月;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9年3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陈卫飞,男,19年月日出生于湖南省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湖南省市区栋号;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9年3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冯英,女,19年月日出生于湖南省市,汉族,初中文化,株洲机务段工人,住湖南省市区栋号。
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9年5月21日被取保候审,同年12月10日被逮捕;同年12月23日被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张细荣,女,19年月日出生于湖南省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湖南省县镇村组号;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9年3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赵峰,女,19年月日出生于湖南省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湖南省市区栋号;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9年3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日被取保候审,同年12月10日被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逮捕;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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