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迪庆监管分局关于李宁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迪庆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9.08
【字 号】迪银保监复〔2020〕17号
【施行日期】2020.09.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迪庆监管分局关于李宁任职资格的批复
 
迪银保监复〔2020〕17号
 
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
  你行上报的《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关于李宁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建云报〔2020〕16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核准李宁中国建设银行迪庆州分行行长任职资格。
  李宁应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将聘任文件报我分局备案。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未尽事项请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迪庆监管分局
李云迪年龄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