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被告人朱林燕、罗香玲、赖益民犯医疗事故罪一案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19株中法刑一终字第37号
原公诉机关湖南省炎陵县人民检察院。
因涉嫌犯医疗事故罪,于2019年9月9日被取保候审。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罗香玲,女,1978年10月1日出生于湖南省炎陵县,汉族,大专文化,原系炎陵县水口中心卫生院妇产科医师,住略。
因涉嫌犯医疗事故罪,于2019年9月9日被取保候审。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赖益民,男,1948年7月1日出生于江西省宁冈县,汉族,中专文化,原系炎陵县水口中心卫生院聘任副院长,家住略。
因涉嫌犯医疗事故罪,于2019年10月9日被取保候审。刘德华老婆朱丽倩照片
炎陵县人民法院审理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朱林燕、罗香玲、赖益民犯医疗事故罪一案,于二00八
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作出2019炎法刑初字第11号刑事判决。
原审被告人朱林燕、罗香玲、赖益民均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不开庭审理。
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2019年12月20日下午,产妇郭丽平到炎陵县水口中心卫生院妇产科分娩,由
该院当班的助产医生罗香玲接诊,通过超检查,被告人罗香玲发现胎儿臀位,即告知郭丽平及家属平产比较困难,易损伤胎儿的手臂丛神经。
尔后,罗香玲在征得郭丽平及其家属意见并电话请示主管业务的副院长赖益民同意后,决定实施剖宫产手术。
当晚7时许,被告人罗香玲担任主刀医师、被告人赖益民外科主治医师担任第一助手,在器械护士林红艳、巡回护士赖春英的协助下,为产妇郭丽平实施剖宫产,手术在赖益民的指导下进行,产出一活男婴,晚8时16分手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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