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2-80
1.选民王某,35岁,外出打工期间本村进行乡人民代表的选举。王因路途遥远和工作繁忙不能回村参加选举,于是打电话嘱咐14岁的儿子帮他投本村李叔1票。根据上述情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仅以电话通知受托人的方式,尚不能发生有效的委托投票授权
B.王某必须同时以电话通知受托人和村民委员会,才能发生有效的委托投票授权
C.王某以电话委托他人投票,必须征得选举委员会的同意
D.王某不能电话委托儿子投票,因为儿子还没有选举权
律师从业资格证【答案】AD
【考点】直接选举中的委托投票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41条规定:
“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由此可知,选民委托他人投票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经选举委员会同意;
(2)书面委托;
(3)受委托人是有选举权的选民,且受托人接受的委托未超过三人。
AD项正确。
2.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约理由或做法中,哪些是有法律依据的?
A.李某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
B.李某不满25周岁而结婚,违反了公司关于男职工满25周岁才能结婚的规定
C.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决定裁员,因此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D.李某非因公出车祸受伤住院,公司向李某送去3个月工资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AC
【解析】A选项,根据《劳动法》第2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之规定可知,李某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A选项正确。
B选项,公司关于职工结婚的规定与劳动纪律无关,而且本身也不合法,B选项错误。
C选项,根据《劳动法》第27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之规定可知,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决定裁员,可以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C选项正确。
D选项,根据《劳动法》第2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
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之规定可知,李某还在医疗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所以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