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防控清洁与消毒指引
(一)环境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
1.遵循原则
严格遵循《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通用要求》(GB 27952-2020)《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2016)《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WS/T 512-2012)《关于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95号)等文件要求。
2.感染防控要点
(1)加强日常环境物体表面清洁和消毒工作,消除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的传播隐患。
(2)按照单元化操作的原则,强化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3)严格执行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制度,有明显污染的情况下,应先去污,再实施消毒;消毒可选用500mg/L 含氯消毒液,或采用同等杀灭微生物效果的消毒剂。
(4)物体表面擦拭宜采用有效消毒湿巾,也可使用超细纤维抹布;地面清洁消毒宜使用超细纤维地布;清洁工具做到分区使用(如采用机械热力清洗消毒的可统一使用),保持清洁工具清洁与干燥,宜集中机械热力清洗、消毒与干燥。使用过的或污染的保洁工具未经有效复用处理,不得用于下一个患者区域或诊疗环境,防止发生病原微生物交叉污染。
(5)预防消毒与随时消毒相结合。医疗区域预防消毒至少 1 次/天,中高风险区域至少2 次/天;有明显污染随时消毒。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应增加消毒频次。
3.终末清洁与消毒
(1)患者一旦出院或转科,应立即对病房或患者区域进行环境终末清洁与消毒工作,有效阻断病原微生物传播。
(2)应有序实施以“床单元”为单位的终末清洁与消毒工作,从医用织物到环境物体表面,先清洁、后消毒,从上到下,从相对清洁物体表面到污染物体表面,清除所有污染与垃圾。可搬离的医疗设备与家具,应在原地实施有效清洁与消毒后,方可搬离。
(3)消毒可选用500mg/L 含氯消毒液,或采用同等杀灭微生物效果的消毒剂;有明显污染
时先去污染再消毒。
(4)必要时可采取强化的终末消毒措施,即可以在上述清洁与消毒措施基础上,采用过氧化氢汽(气)化/雾化消毒,或紫外线辐照设备消毒,或采用同等杀灭微生物效果的消毒方法,按产品的使用说明进行消毒。
4.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接触物体表面、地面的清洁与消毒
(1)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时,在患者离开该环境后,应对患者所处周围环境的物体表面、地面进行清洁与消毒,消毒可选用1000mg/L 含氯消毒液至少作用30 分钟,或采用同等杀灭微生物效果的消毒剂。如为留观病房则每日消毒不得少于2 次。
(2)有可见污染物时,应先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清除污染物,再用1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或500mg/L 的二氧化氯消毒剂等进行擦拭消毒,作用30 分钟;或使用具有吸附消毒一次性完成的消毒物品。(3)保持环境清洁、整齐。
5.注意事项
(1)遵循“五要、六不”原则。
“五要”,即:隔离病区要进行定期消毒和终末消毒;医院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要增加消毒频次;高频接触的门把手、电梯按钮等要加强清洁消毒;垃圾、粪便和污水要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要做好个人手卫生。
“六不”,即:不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不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员进行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不用戊二醛对环境进行擦拭和喷雾消毒;不使用高浓度的含氯消毒剂进行预防性消毒。合理使用消毒剂,科学规范采取消毒措施,同时避免过度消毒。
(2)使用合法有效的消毒剂,消毒剂的使用剂量、作用时间和注意事项参考产品使用说明。
(3)消毒剂对物品有腐蚀作用,特别是对金属腐蚀性很强,对人体也有刺激,配制消毒液、实施环境清洁消毒措施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二)医用织物的清洁与消毒
1.遵循原则
应严格遵循《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的要求。
2.感染防控要点
(1)应保持清洁卫生。
(2)宜使用可水洗的医用织物,可擦拭的床垫。
(3)住院患者、急诊室患者应一人一套一更换,衣服、床单、被套、枕套至少每周更换1 次;遇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更换后的医用织物应
及时清洁、消毒;枕芯、被褥、床垫应定期清洁、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清洁、消毒。
(4)门诊诊间、间的床单至少每天更换,如就诊人数较多,半天更换,有污染随时更换;如可能接触患者粘膜(如妇科检查等)的,应一人一换,或使用隔离单(如一次性中单等)。
疫情结束需4个条件(5)医务人员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定时更换,如遇污染应随时更换;专用工作服专区专用,至少每日更换,遇污染应随时更换。
(6)宜使用具有防水阻菌阻尘功能的床上用品,可采用擦拭清洁与消毒。
(7)使用部门应备有足够的被服收集袋(桶),分别收集感染性织物、脏污织物及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被服;织物收集袋(桶)应保持密闭。(8)有明显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被服,多重耐药菌或感染性疾病患者使用后的被服视为感染性织物,由产生的部门负责放置在专用袋中并有警示标识,洗衣部门需分开单独清洗消毒。
(9)明显污染且无法清洗的织物可按医疗废物处理。
(10)被服的收集运送车与干净被服发放车应分车使用,并有明显标志,收取和发放车辆应专用,并应密闭运送防止二次污染。
(11)应分别设有相对独立的使用后医用织物接收区域和清洁织物储存发放区域,标志应明确,避免交叉污染。
3.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接触织物的清洁与消毒
(1)宜使用可水洗的医用织物,可擦拭的床垫。
(2)当发现有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使用后的床单、被套等立即装入用双层专用袋鹅颈结式包扎,并贴有警示标识,密闭转运集中
进行消毒、清洗;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 分钟;或先用5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 分钟,然后按常规清洗;或采用水溶性包装袋盛装后直接投入洗衣机中,同时进行洗涤消毒30 分钟,并保持500mg/L 的有效氯含量;贵重衣物可选用环氧乙烷方法进行消毒处理。
(3)一次性床单等,使用后当作医疗废物处理。
(4)洗衣房宜单独区域进行消毒与清洗,环境通风,定期消毒。(5)明显污染且无法清洗的织物可按医疗废物处理。
4.注意事项
(1)实施病人单元整理、更换、清洁和消毒时,以及洗衣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2)医用织物收集过程避免扬尘和二次污染。
(三)室内空气清洁与消毒
1.遵循原则
应严格遵循《医院空气净化隔离规范》(WS/T 368-2012)《经空气传播疾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WS/T 511-2016)《空气消毒剂通用要求》(GB 27948-2020)《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WS488-201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 396-2012)和《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和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 号)等文件要求。
2.感染防控要点
(1)在建筑设计中应结合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合理配置新风系统、
回风系统和排风系统,建立上送风下回风的气流组织,有效降低诊疗场所室内空气中微生物、气溶胶浓度。
(2)可选择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进行有效空气交换,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 分钟;宜选择在中央空调通风系统中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或在回风系统中安装空气净化消
毒装置;室内也可配置人机共存的空气净化消毒机;有人情况下不能使用紫外线灯辐照消毒和化学消毒。
(3)负压隔离病房,在保证有效换气次数的前提下,不必额外增加空气消毒措施。在患者出院或转科后,对腾空的负压病房做好环境物体表面终末清洁与消毒的基础上,如有洁净系统可连续开启通风机组自净1小时后使用;如无洁净系统,可使用过氧化氢汽(气)化/雾化等空气消毒设备进行空气消毒。
(4)化学消毒剂汽(气)化/雾化消毒应在无人情况下使用,可选择过氧化氢、二氧化氯等消毒剂,使用浓度和作用时间,按产品的使用说明进行。
(5)中央空调系统的日常管理应按《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要求进行,安全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