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
我公司 XXXX年度已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XXXXXX元。
企业年终汇算清缴后,我公司XXXX年度利润总额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为XXXX 元,纳税调整后所得税额为XXXXX元,应纳税所得额XXXXX元。
综上,我公司XXXX年度多缴纳企业所得税XXXX元。特申请退税。
妥否,请批示。
2020年X月X日
XX区国税局
一、我单位是XXXXXXXXXXXXXX店,税务登记证号码为XXXXXXXXXXX,法人代表是XXXXX。经营范围;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人:XXXXXXX :XXXXXX
财务负责人:XXX :XXXXX
二、关于申请退税年度201X年的汇算清缴情况
1、企业收入情况:XXXX.00元,(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一栏)
2、利润总额:XXXXX元,(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十三栏)
3、纳税调增数额:“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十五栏)
4、纳税调减数额:“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十六栏)
5、应纳税所得额:-XXX00元,(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二十三栏)
6、应纳所得税额:“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二十五栏)
7、享受减免税情况:“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二十六栏)
8、市级应纳所得税额:“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三十一栏)
9、已预缴所得税额:XXXX元,(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三十二栏)
10、汇算清缴应退税额数额:XXXX元,(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三十三栏)
地税申报 三、由于我单位201X年利润总额数为负数,在201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将已预缴的所得税税额XXX元退回,但由于我方工作人员工作失误,该项税收并没有退回。根据201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特申请201X年度汇算退税XXXX元。
请予以批准
2020年X月X日
尊敬的地税局:
因1月10日地税申报系统故障,****在申报综合通用申报表时系统提示与服务器连接失败,造成了1月10日申报了四次,并与1月11日再次申报了一次,五次申报均已扣款成功,因此本公司与贵局联系要求申请退税;该次申报税款所属期为20XX年12月0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该期间共实现收入人民币***(¥**元),应缴纳税额为人民币贰万陆仟壹佰柒拾元壹角叁分(¥26170.13元),其中:营业税-饮食¥23241.69元,城建税-县城、建制镇¥1162.08元,教育附加费¥697.25元,水利建设专项资金¥464.83元,印花税¥139.45元,地方教育附加费¥464.83元;因系统故障已报税额为¥130850.65元,应退税费共计为人民币壹拾万零肆仟陆百捌拾元零五角贰分(¥104680.52元),其中应退营业税¥46483.38元,城建税¥4648.32元,教育附加费¥2789元,水利建设专项资金¥1859.32元,印花税¥557.8元,地方教育附加费¥1859.32元。无欠税现象。税务登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农行银行账号:19-***************
特此说明!
***单位
二零XX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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