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公布日期】2013.03.27
∙【字 号】苏地税规[2013]1号
∙【施行日期】2013.05.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的公告
(苏地税规〔2013〕1号)
为进一步规范涉税管理事项的办理,现将《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予以公告,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7号)同时废止。以后因政策或管理要求变化等原因导致涉税资料发生改变,将通过媒体等途径及时告知税务行政相对人。
附件: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
一、税种审批类(28项)
序号 | 审批类别 | 审批事项名称 | 项目依据的文件 | 提交资料清单 | 备注 |
1 | 企业所得税报批类(1项) |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核定 | 国税发[2008]30号; 国税函[2009]377号; 苏地税发[2008]100号; 苏地税函[2009]283号 | 《涉税事项申请单》 | |
2 | 个人所得税报批类(7项) | 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核定 | 财税[2000]91号 | 《涉税事项申请单》 | |
3 | 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个人所得税减征 | 个人所得税法; 苏政办函[2003]93号 | 1、《涉税事项申请单》; 2、相关部门自然灾害证明; 3、纳税人身份证件。 | ||
4 |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个人所得税减征 | 个人所得税法 | 残疾人减免: 1、《涉税事项申请单》; 2、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等残疾证明。 孤老人员、烈属减免: 1、《涉税事项申请单》; 2、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 3、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个人的证明、《革命烈士证书》; 4、烈属是指烈士的父母、配偶及子女。 | ||
5 | 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 财税字[1995]25号 | 1、《涉税事项申请单》; 2、见义勇为者证明; 3、奖励清单; 4、个人身份证件。 | ||
6 |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的所得,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它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1、申请报告,主要内容为纳税人基本情况、所得数据资料、境内公司支付数据资料; 2、对方国家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 ||
7 |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 国税函[2008]829号 | 1、《涉税事项申请单》; 2、申请年度在中国境内已交税情况及完税证明,如未交税,需书面说明理由; 3、申请人是个人的,需提供在中国境内实际停留时间的相关证明材料。 | ||
8 | 地税申报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票期权行权分批缴纳个人所得税 | 财税[2009]40号 | 1、分批缴纳个人所得税申请报告; 2、企业的股票期权计划或实施方案、股票期权协议书、授权通知书; 3、股票期权行权通知书和行权调整通知书; 4、个人接受或转让的股票期权以及认购的股票情况(包括种类、数量、施权价格、行权价格、市场价格、转让价格等); 5、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
9 | 营业税报批类(7项) | 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营业税减免 | 财税字[1998]87号; 苏地税发[2006]168号 | 1、《涉税事项申请单》; 2、其它经营许可证件; 3、世行贷款项目单位提供本项目的具体承包商、各承包商的具体承包金额、承包合同;工程项目决算单;开具的建筑工程发票。 | |
10 | 安置残疾人就业营业税减免 | 财税[2007]92号 | 1、《涉税事项申请单》; 2、经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纳税人,出具上述部门的书面审核认定意见; 3、纳税人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4、纳税人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 5、纳税人向残疾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 6、职工花名册和残疾人名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首次报送)。 | ||
11 | 特殊教育学校安置残疾人就业营业税减免 | 财税[2007]92号 | 1、《涉税事项申请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首次报送); 3、纳税人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4、特殊教育学校出资开办企业证明; 5、职工花名册和残疾人名册。 | ||
12 | 经济适用住房营业税减免 | 苏地税函[2008]380号 | 1、《涉税事项申请单》; 2、立项批准机关对经济适用住房立项的批准文件; 3、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的批准文件; 4、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件; 5、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 6、列明该项目的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 7、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清册(包括购房人名称、准购面积、合同号、订立合同日期、楼栋号、实际购买面积、单价、销售金额)。 | ||
13 | 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营业税减免 | 财税[2004]93号;苏地税发[2006]168号 | 1、《涉税事项申请单》; 2、营业执照; 3、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4、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 5、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 | ||
14 | 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营业税减免 | 财税[2000]84号;苏地税发[2006]168号 | 1、《涉税事项申请单》;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随军家属需提供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4、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随军家属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证明。 | ||
15 | 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营业税减免 | 财税[2003]26号;苏地税发[2006]168号 | 1、《涉税事项申请单》;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师以上部队发给的转业证件。 | ||
16 | 房产税报批类(1项) | 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房产税的减免 | 苏税三[86]31号 | 1、《涉税事项申请单》; 2、免税单位性质的证明材料; 3、房屋权属证明; 4、减免税申请报告; 5、房产价值会计核算资料。 | |
17 | 城镇土地使用税报批类(1项) |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 | 苏地税规[2010]8号 | 1、《涉税事项申请单》; 2、申请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减免税的依据、范围、金额、企业的基本情况等); 4、《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申请表》; 5、土地权属证明; 6、纳税人提供的与减免依据或理由相关的资料:纳税人停产、停业的,应附报主管部门或工商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对于国家鼓励或扶持发展产业或项目占地的减免税,应提供政府部门确定的扶持项目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其它相关证明;对于因灾害和其它意外原因的减免税,应提供保险公司的理赔证明、所属期的气象资料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纳税人困难或受灾的书证、物证及其它证据。 | |
18 | 土地增值税报批类(共2项) | 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过20%的土地增值税减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1、《涉税事项申请单》; 2、普通住宅的相关证明文件; 3、土地增值税清算资料。 | |
19 |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减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1、《涉税事项申请单》; 2、政府征用、收回和建设规划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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