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0323—2013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二手车鉴定评估的术语和定义、企业(生产企业二手车业务、汽车经销商二手车部门、二手车市场、二手车经纪公司、二手车拍卖)要求、作业流程和方法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二手车(小、微型客车和大型轿车)鉴定评估的活动。从事其他二手车鉴定评估, 以及其他涉及汽车鉴定评估活动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二手车used car
从办理完毕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
3.2
二手车鉴定评估used car appraisal and evaluation
对二手车进行技术状况检测、鉴定,确定某一时点价值的过程。
3.2.1
二手车技术状况鉴定technical condition of the used car appraisal
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缺陷描述、等级评定。
3.2.2
二手车价值评估used car valuation
根据二手车技术状况鉴定结果和鉴定评估目的,对目标车辆价值进行评估。价值评估方法主要包括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
3.2.2.1
现行市价法current market price method
根据车辆技术状况按照市场现行价格计算出被评估车辆价值的方法。
3.2.2.2
重置成本法replacement cost method
按照相同车型市场现行价格重新购置一个全新状态的评估对象,用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评估对象的实体性、功能性和经济性陈旧贬值后的差额,以其作为评估对象现时价值的方法。
3.3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used car appraisal and evaluation mechanism
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经营活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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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二手车鉴定评估师used car appraisal appraiser
依法取得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
3.5
高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advanced used car appraisal
依法取得高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
4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条件和要求
4.1场所
经营面积不少于200
4.2设施设备
4.2.1具备汽车举升设备。
4.2.2车辆故障信息读取设备、车辆结构尺寸检测工具或设备。
4.2.3具备车辆外观缺陷测量工具、漆面厚度检测设备。
4.2.4具备照明工具、照相机、螺丝刀、扳手等常用操作工具。
4.3人员
具有3名以上二手车鉴定评估师,1名以上高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
4.4其他
4.4.1具备电脑等办公设施。
4.4.2具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消防设施。
5二手车鉴定评估程序
5.1二手车鉴定评估作业流程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经营活动按图1所示流程作业,并参照附录/填写《二手车鉴定评估作业表》。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等企业开展业务涉及二手车鉴定评估活动的参照图1 有关内容和顺序作业,即查验可交易车辆- 羞记基本信息一一判别事故车一一鉴定技术状",并参照附录B填写《二手车技术状况表》。
5.2受理鉴定评估
了解委托方及其车辆的基本情况,明确委托方要求,主要包括委托方要求的评估目的、评1亍基准日、期望完成评估的时间等。
5.3查验可交易车辆
5.3.1查验书、行驶证、有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购置税完税jj明、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车辆保险单等法定证明、凭证是否齐全,并按照表1检查所列项目是否M部判定为“是”。
汽车报废标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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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二手车鉴定评估作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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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如发现上述法定证明、凭证不全或表1检查项目任何一项判别为“N”的车辆,应告知匿托方,不 需继续进行
技术鉴定和价值评估(司法机关委托等特殊要求的除外)。
5.3.3发现法定证明、凭证不全,或者表1中第1项、4项至8项任意一项判断为“N”的车辆二及时报告 公安机关等
执法部门。
5.4签订委托书
对相关证照齐全、表1检查项目全部判别为“Y”的,或者司法机关委托等特殊要求的车財,参照附 录C 签署《二手车鉴定评估委托书》。
5.5登记基本信息
5.5.1登记车辆使用性质信息,明确营运与非营运车辆;
5.5.2登记车辆基本情况信息,包括车辆类别、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注册登记日期、表征行史里程等。 如果表征
行驶里程如与实际车况明显不符,应在《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参见附录D )或《二寻车技术状 况表》(参见附录
B )有关技术缺陷描述时予以注明。 5.6判别事故车
5.6.1使用漆面厚度检测设备配合对车体结构部件进行检测;使用车辆结构尺寸检测工具或设备检测 车体左右对称性
(代码为1)。
5.6.2参照图2所示车体部位(代码为2~13),按照表2要求检查车辆外观,判别车辆是否发生过碰 撞、火烧,确定
车体结构是完好无损或者有事故痕迹。
说明:
2- 一左
A 柱;
6— 右B 柱; 10- ―-左前减震器悬挂部位; 3-
—左B 柱; 7
—
-右C 柱;
11- -- 右前减震器悬挂部位; 4 — 一左C 柱;
8- 一左前纵梁; 12-
-左后减震器悬挂部位;
5 - 一右
A 柱;
9
—
一右前纵梁; 13-
—右后减震器悬挂部位。 图2车体结构示意图
5.6.3根据表2、表3对车体状态进行缺陷描述。即:车体部位代码+状态。例:4SH,即:左C 柱有烧 焊痕迹。 5.6.4当表2中任何一个检查项目存在表3中对应的缺陷时,则该车为事故车。 5.6.5事故车的车辆技术鉴定和价值评估不在本规范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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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鉴定车辆技术状况
5.7.1按照车身、发动机舱、驾驶舱、启动、路试、底盘等项目顺序检查车辆技术状况。
5.7.2根据检查结果确定车辆技术状况的分值。总分值为各个鉴定项目分值累加,即鉴定总分=>项
目分值,满分100分。
5.7.3根据鉴定分值,按照表4确定车辆对应的技术等级。
表4车辆技术状况等级分值对应表
5.8评估车辆价值
5.8.1估值方法选用原则:
a)一般情况下,推荐选用现行市价法;在无参照物、无法使用现行市价法的情况下,选用重置成本法;
b)根据按照车辆有关情况,确立估值方法,并对车辆价值进行估算。
5.8.2现行市价法的运用方法:
a)评估价值为相同车型、配置和相同技术状况鉴定检测分值的车辆近期的交易价格;
b)如无参照,可从本区域近期的交易记录中调取相同车型、相近分值,或从相邻区域的成交记录中调取相同车型、相近分值的成交价格,并结合车辆技术状况鉴定分值加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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