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迁回农村的条件
1. 持有安徽省内城镇其他地方普通户口。
2. 户口迁移申请人个人年满18周岁。
3. 本人及配偶无近亲属在农村吃粮计划落户点。
4. 本人身体健康,符合农村生产生活要求。
二、迁回农村的流程
1. 收集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 流程材料至户口所在地公安户口部门办理安徽省城镇户口迁移报告和初步同意意见。
3. 获得初步同意后,携带材料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证明及村委会同意意见。
4. 至迁移落户点公安局出具同意接纳意见。
5. 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局递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经审核同意后即完成城镇户口迁回农村。
6. 更换身份证件,完成全部户口迁移相关手续。
农村户口以上内容仅为示例,不涉及任何真实政策工程,请以正规渠道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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