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四兄妹合资建房协议
甲方: xxx、 xxx、 xxx, 常住户口所在地: xxx镇
xxx村x社
乙方: xxx、 xxx, 常住户口所在地: xxx镇xx村x社
甲方xxx与乙方xxx属同胞弟, 因 2010 年 7 月 18 日洪灾
房屋被毁, 根据政府规划, 在渠县天星镇中心村四社(新店子) 进行
灾后重建, 经双方充分协商, 对合资共建房屋归属权以及其它事项达
成如下协议:
一、 房屋所属权限划分:
1、 甲乙双方共同合资修建地面积约 108 平方米的三间两楼一底
住房(前靠xxx的房子, 进门的右侧靠xxx的房子与渠县火车站
毗邻), 靠xxx房子底层的第一间门面约 36 平方米, 门面对应的地
坝和第二层住房面积约 108 平方米产权属乙方所有(其中底层门面共
三间), 现有梯间属共有。
2、 甲乙双方房屋后面的空坝属共有, 双方都有权配制厨房或厕
所, 乙方配制厨房或厕所后必须方便甲方进出。
二、 房屋完工后, 甲乙双方各支付房屋造作费用, 互不垫支。
三、 房屋产权的办理, 各负担产权所产生的费用。
四、 若政府拆迁乙方应获得同等法律赔偿金额。
五、 甲乙双方房屋所建面积属各自所有权, 互不干扰。
六、 乙方所建筑的房屋面积最终属xxx所得。
七、 甲方在楼顶加盖楼层, 乙方无权干涉。
八、 此协议双方互相遵守, 不得违约。
九、 此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中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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